海默科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2,4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4%)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马骏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常务副总裁马骏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马骏先生系公司常务副总裁,截止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2,4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6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马骏先生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骏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马骏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披露马骏先生的减持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马骏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5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