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朱伟林、孙鹏、独立董事方文彬出席现场会议,其余董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占才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坦仪器”),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思坦仪器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鉴于公司持有思坦仪器99.33%的股份,其他股东对思坦仪器的影响力较小,故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比例担保。
董事会对思坦仪器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思坦仪器向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与上述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条款以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委托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
司为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的 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向招商银行提供保证担保,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需公司提供反担保。董事会对思坦仪器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认为本次反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向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1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签订相应的协议,具体条款以协议为准。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0)。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