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及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4 月1 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4 月1 日,其中: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4 月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4 月1 日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571 号甘肃农垦总部 经济大厦A 座19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勤杰
6、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分别于2026 年3 月17 日、2026 年3 月24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5 人,代表 公司股份152,277,7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52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 人,代表公司股份 143,017,2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31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股东301 人,代表公司股份9,260,4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82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302 人,代表公 司股份9,305,4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0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1 人,代表公司股份45,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 东301 人,代表公司股份9,260,4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15%。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9 名董事中,董事张力天先生因工作时间冲突向董事 会请假,其余8 名董事均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4、本次股东会聘请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王芸律师、陈澎波律师现 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0,503,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8350%;反对1,083,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16%;弃权690,4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8,524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31,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354%;反对1,083,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450%;弃权690,4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8,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96%。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2/3 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0,494,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8293%;反对1,085,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6%;弃权697,6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5,424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22,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419%;反对1,085,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611%;弃权697,6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5,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69%。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2/3 以上通过。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0,481,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8204%;反对1,101,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36%;弃权694,4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5,624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09,2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969%;反对1,101,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406%;弃权694,4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5,6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26%。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芸、陈澎波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 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五、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 意见》;
3、《海默科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投票结果统计表》。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4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