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之杰: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并经电话确认送达。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天祥大厦AB座10A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陈向军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000股进行作废处理;除上述情况外,公司2022年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故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44,000股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综上,本次合计作废3,984,000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关联董事刘奕、伍嘉祺、项凌韬回避表决本议案。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方案中规定的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3年7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47.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32元/股。
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关联董事项凌韬回避表决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