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之杰:监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并经电话确认送达。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天祥大厦AB座10A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缺席会议的监事0人。董事会秘书刘奕列席了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