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芝药业:关于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芝药业”)近期收到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拨付的2023年海南省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券政府补助款300万元及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拨付的医药企业购买引进品种奖励2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获得补助的主体 | 发放单位 | 获得补助的项目名称 | 获得补助的项目类别 | 补助形式 | 金额 | 占比(%) | 补助依据 |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 关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康芝药业 |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尼美舒利分散片 | 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 | 现金 | 300 万元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26.02% |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3年海南省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券兑付实施方案(第一批)的通知》(琼工信消费〔2024〕112号) | 是 | 否 |
康芝药业 |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 氨金黄敏颗粒及布洛芬颗粒 | 2021年度 鼓励引进药品生产批件生产奖励 | 现金 | 200 万元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7.35% |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加快工业发展若干规定(2021年修订)>的通知》(海府规[2021]10号)第十三条第(三)项 | 是 | 否 |
备注:上述政府补助金额已经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获得的上
述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表所述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时直接计入相关损益科目,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增加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总额合计人民币500万元,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虽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但不具有可持续性。具体的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证明;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