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银高科: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覃衡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于2020年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于2023年6月30日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现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继续签署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其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关于成员单位标准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贷款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综合金融业务服务,涉及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0.1亿元。
财务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同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覃衡德先生、宋维波先生、杨海泉先生、王玉林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及风险状况,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关联董事覃衡德先生、宋维波先生、杨海泉先生、王玉林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款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制定的《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款风险处置预案》可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并化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款风险处置预案》同时废止。
关联董事覃衡德先生、宋维波先生、杨海泉先生、王玉林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4)。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