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银高科:公司章程修订案
章程修订案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当时总股本676,665,5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由676,665,537股增加至947,331,751股。
2、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在全省开展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公告》中“存量企业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时使用经营范围规范条目用语办理登记,并对原登记经营事项进行规范调整”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进行修订。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6,665,537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7,331,751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76,665,537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47,331,751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农作物种子、苗木、花卉种子研发、生产及销售;农作物种植及栽培服务;粮食收购、加工、仓储、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除快递、除危险品);农副产品的深加工、储藏、销售;农用配套物资批发零售(应凭许可证经营的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转基因棉花种子经营;农作物种子进出口;草种进出口;农药批发;农药零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林木 |
未获许可前不得经营),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高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农作物种子、农副产品、农用配套物资、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 种子生产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化肥销售;肥料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谷物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农业管理;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土地整治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上述修订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