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银高科: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诺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总经理张琴女士,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王玉林先生,副总经理朱全贵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承诺人及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张琴 | 董事、总经理 | 45,594,482 | 4.81% |
2 | 王玉林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8,831,109 | 0.93% |
3 | 朱全贵 | 副总经理 | 560,746 | 0.06% |
合计 | 54,986,337 | 5.80% |
二、承诺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充分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本人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2023年10月16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本人承诺不减持上述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承诺期间内,因公司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