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银高科: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2020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鉴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4年12月16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情况
1、2020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917万股股票已于2020年12月16日非交易过户至“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5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最长锁定期为36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解锁,尚持有公司股票8,528,8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0%。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及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提出权利主张等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目前不存在转让给个人的安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4年12月16日届满,届满前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或其他处置安排等。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的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经持有人会议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提前终止或展期。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所持股票全部出售的,本计划可提前终止。提前终止不得导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少于十二个月。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展期。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