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科技: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润丰”)的通知,获悉新疆润丰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解除质押日 | 质权人 |
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99.00 | 0.48% | 0.04% | 2022年10月19日 | 2024年4月19日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99.00 | 0.48% | 0.04% | - | - | - |
二、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三、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为29.90%。质押股份整体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存在股份被冻结、被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新疆润丰股 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0,613.20 | 8.40% | 14,380.55 | 14,281.55 | 69.28% | 5.82% | 0 | 0% | 0 | 0% |
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 | 27,149.77 | 11.0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47,762.97 | 19.46% | 14,380.55 | 14,281.55 | 29.90% | 5.82% | 0 | 0% | 0 | 0%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