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科技: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5月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4〕99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