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科技: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4-05-30  长信科技(300088)公司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5月18日证监会指定网站上。

2、本次分红派息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年末总股本2,454,922,0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171,844,541.9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022;债券简称:长信转债)处于转股期内,自2024年1月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4年5月29日)期间共计转股0股,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因此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54,922,0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7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4年6月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户股东名称
108*****081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00*****737高前文
300*****136陈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9日 至 登记日:2024年6月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长信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汽经二路长信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唱弛

咨询电话:0553-2396102

传真:0553-5843520

八、备查文件

1、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