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文化:关于收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通知函》的公告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通知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文化长城”)曾分别于2023年1月6日、1月20日、3月31日披露《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股份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与《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股份累计达到1%暨减持计划之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日前,公司收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简称“原减持计划”)、《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通知函》(简称“新减持计划”)邮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成交均价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大宗交易 | 2023年1月18日 | 1.56元/股 | 300,000 | 0.07% |
集中竞价 | 2023年2月6日 -3月29日 | 2.43元/股 | 4,810,498 | 1% | |
合计 | 5,110,498 | 1.07% |
减持股份来源: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21年12月21日、12月27日作出(2021)粤51执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21)粤51执9号之四《执行裁定书》,将蔡廷祥持有的文化长城33,7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票作价134,181,562.50元,交付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抵偿债务;前述股份已过户至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名下。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所持股份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至今所持股份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东方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24,128,903 | 5.02% | 19,018,405 | 3.95% | |
其中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128,903 | 5.02% | 19,018,405 | 3.9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股东减持股份的新通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通知函》主要内容是:
我司(注: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于2023年1月18日减持至5%以下,至2023年4月18日将满90个自然日;自2023年4月19日起,我司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已超过90个自然日,且非控股股东,持有股份非特定股份,减持贵司(注:指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同)将不再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约束。
当前我司持有贵司19,018,405股,占总股本的3.95%。自2023年4月19日起,我司拟择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不超过19,018,405股,不超过总股本的3.95%。
三、其他事项
1、公司当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本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前终止原减持计划及减持股份新通知系原持股5%以上(后已减持至5%以下)非控股股东减持情形与计划,未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提前终止原减持计划及减持股份新通知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承诺履行、被限制表决权股份等情况。
3、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未发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减持情形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存在不一致之处;原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