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文城3:关于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安礼会专审字(2024)第021300010号
目 录
一、专项审核报告…………………………………………(1-2)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3)
三、证书复印件
(一)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关于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安礼会专审字(2024)第021300010号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长城”)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核查。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