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文城3:关于《表决权委托协议》期满的公告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表决权委托协议》期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化长城”)股东蔡廷祥先生与孙光亮先生,双方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已于2026年3月26日期满,具体情况如下:
一、表决权委托的基本情况
2021年3月27日,蔡廷祥先生与孙光亮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蔡廷祥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143,437,500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82%)(当前实际持股比例变更为20.10%)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孙光亮先生行使,委托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在双方未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到期自动顺延24个月。此外,吴淡珠女士为蔡廷祥先生的配偶,吴淡珠女士出具了《放弃表决权的承诺函》,承诺在《表决权委托协议》有效且表决权委托的期限内,承诺放弃所持文化长城14,850,000股股份的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根据上述协议,截至2026年3月26日,上述表决权委托期限已届满,公司未收到协议双方关于表决权委托期限延期的通知。
二、表决权委托到期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上述委托期限届满事项可能会导致股东权益变动,如果《表决权委托协议》双方未延长表决权委托权限,且未再签署其他委托表决权协议,各方持有公司的权益可能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公告编号:2026-002
三、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71),公司目前仍处于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状态。上述情况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