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9  金通灵(30009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3-034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135号,公司办公大楼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建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名,

共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95,954,1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0.019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股份589,452,7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5828%;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4名,代表股份6,501,3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366%。

出席会议的股东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股5%以上(含持股5%)的股东之外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名,代表股份7,641,3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131%。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参会的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5,452,6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49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3%;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139,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3.4371%;反对49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216%;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3%。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5,452,6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49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3%;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139,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3.4371%;反对49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216%;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3%。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5,452,6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49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3%;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139,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3.4371%;反对49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216%;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3%。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表决情况:同意595,452,6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49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3%;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139,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3.4371%;反对49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216%;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3%。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5,452,6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49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3%;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139,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3.4371%;反对49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216%;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3%。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5,452,6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49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3%;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139,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93.4371%;反对49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216%;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3%。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91,637,1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56%;反对4,30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6%;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324,3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3.5051%;反对4,30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3536%;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3%。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286,8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936%;反对49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35%;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139,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3.4371%;反对49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216%;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3%。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季伟、季维东回避了表决,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申请租赁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286,8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936%;反对49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35%;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139,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3.4371%;反对49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216%;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3%。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季伟、季维东回避了表决,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286,8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936%;反对49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35%;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139,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3.4371%;反对49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216%;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3%。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季伟、季维东回避了表决,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负责人薪酬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1,637,1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56%;反对4,30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6%;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324,3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3.5051%;反对4,30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3536%;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3%。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5,452,6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49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3%;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139,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3.4371%;反对49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216%;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3%。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5,452,6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49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3%;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139,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3.4371%;反对49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216%;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3%。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5,452,6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49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3%;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139,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3.4371%;反对49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216%;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3%。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王澍颖律师、孙烨婷律师通过现场参会的方式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签字页》;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