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12  金通灵(300091)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审阅,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向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事项,是除向金融机构融资之外的渠道拓展,提高了公司资金流动性保障和抗击风险的能力,体现了控股股东南通产控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马 娟(签字):

朱雪忠(签字):

赵钦新(签字):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