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与季伟、季维东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及季伟、季维东减持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表决权委托的基本情况
2019年6月5日,南通产控与季伟、季维东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南通产控获得季伟、季维东持有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表决权委托期限为上述《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即2019年6月20日)起至2024年3月1日。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南通产控与季伟、季维东为一致行动人。
按照上述协议,该表决权委托于2024年3月1日到期自动撤销。
二、股东权益变动相关情况
1、季伟、季维东2022年减持股份前相关股东权益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南通产控 | 415,148,776 | 27.88 | 42.04 |
季 伟 | 105,693,405 | 7.10 | - |
季维东 | 105,182,340 | 7.06 | - |
2、季伟、季维东于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10月12日期间共减持公司股份38,85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本次减持后相关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南通产控 | 415,148,776 | 27.88 | 39.43 |
季 伟 | 93,094,105 | 6.25 | - |
季维东 | 78,922,840 | 5.30 | - |
3、表决权委托到期后相关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南通产控 | 415,148,776 | 27.88 | 27.88 |
季 伟 | 93,094,105 | 6.25 | 6.25 |
季维东 | 78,922,840 | 5.30 | 5.30 |
三、表决权委托到期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表决权委托到期自动撤销后,南通产控与季伟、季维东将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南通产控,实际控制人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权地位未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1、南通产控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季伟、季维东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