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2-20  金通灵(300091)公司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2024年12月20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布《投资者服务中心密切关注金通灵案诉讼进展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2024年12月16日,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通灵)、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西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证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海证券)分别公告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南京中院)(2024)苏01民初2864号民事裁定书,南京中院就10名投资者共同起诉金通灵、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张建华、朱军、申志刚、冯霞、陈树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范荣、胡志刚、华西证券、刘静芳、张然、郑义、陈庆龄、光大证券、周平、王世伟、国海证券、林举、唐彬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并确定权利人范围。

投资者服务中心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如南京中院后续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拟依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5号)等相关规定,接受50名以上(含50名)投资者特别授权后,申请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案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