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机电: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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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2 证券简称:科新机电公告编号:2024-039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23年1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号)同意,公司本次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324,27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068.9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486.8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582.01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3年2月17日出具《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报告号:
XYZH/2023CDAA1B0022)。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6,741.82万元,尚未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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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募集资金余额为40,475.0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XYZH/2024CDAA1F0018号《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25.31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7,839.2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839.25万元,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为34,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单位:万元) |
期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 40,475.05 |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3,025.31 |
减:本期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 | 0.29 |
加:本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 389.80 |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37,839.25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839.25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 | 34,00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9,766.2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及时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对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2022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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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2023年2月,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什邡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什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信息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刊登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序号 | 募集资金项目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 | 合计 | ||||
1 | 高端过程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支行 | 2305371129100176743 | 1001.00 | 530.86 | 1531.86 |
2 | 数字化升级及洁净化改造项目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支行 | 117229078340 | 1784.29 | 170.30 | 1954.59 |
3 | 氢能及特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什邡支行 | 431220100100031431 | 83.40 | 268.22 | 351.62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支行 | 118579078841 | -25.99 | 26.55 | 0.56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什邡支行 | 431220100100031555 | -28.11 | 28.73 | 0.62 |
6 | 合计 | 2814.59 | 1024.66 | 383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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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公司以2023年2月23日为基准日,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1,319.4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1,106.95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12.48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验,并出具了《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XYZH/2023CDAA1F0020)。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4,000万元。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在规定使用期限内未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参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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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其他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8月22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6,582.0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25.3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766.2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高端过程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 否 | 24,367.87 | 24,367.87 | 984.83 | 4,866.31 | 19.97%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数字化升级及洁净化改造项目 | 否 | 9,205.98 | 9,205.98 | 1,324.34 | 2,921.42 | 31.73%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氢能及特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2,495.06 | 12,495.06 | 327.14 | 1,411.63 | 11.30% | 2027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000.00 | 10,513.11 | 389.00 | 10,566.85 | 100.51%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8,068.90 | 56,582.01 | 3,025.31 | 19,766.21 | 34.93%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合计 | 58,068.90 | 56,582.01 | 3,025.31 | 19,766.21 | 34.93%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高端过程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建设期1.5年)、氢能及特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中建设期1年,课题研发2年)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分别为2024年8月、2026年3月。高端过程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中规划的一车间于2024年1月完成建设并投入生产运营,募投规划的二车间紧邻公司以自有资金取得的80亩新增土地,该新增土地于2023年5月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系根据德阳市打造世界级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基地政策,当地政府支持企业发展清洁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优势产业而提供的,该新增土地将与募投项目中规划的二车间和氢能及特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整体规划打造。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复杂变化及下游行业投资周期波动等影响,公司面临的市场环境较项目早期规划发生了一定变化,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实施进度,导致相应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较计划未达预期。 2、数字化升级及洁净化改造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4年3月。在数字化升级实施过程中,由于数字化升级涉及多种生产设备的系统性改造,同时非标定制化管理软件在开发中不断产生迭代等因素导致项目时间实施延缓。在洁净化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为稳妥推进项目实施效果,采取了部分车间先行试点的方式,加之2023年生产项目交期持续紧张,导致车间改造、新设备的购置、调试安装及验收等方面出现不同程度延缓。 鉴于上述原因,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高端过程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数字化升级及洁净化改造项目两个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均延期至2025年12月;将氢能及特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7年8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 不适用 |
施方式调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2月23日为基准日,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1,319.4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1,106.95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12.48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验,并出具了《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XYZH/2023CDAA1F0020)。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3 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在规定使用期限内未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6月30日,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34,000万元尚未到期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上表各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