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光伏: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共4起,其中作为原告的案件0起,作为被告的案件4起。
2、涉案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及金额13,276,846.11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0.16%。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或尚处于审理中,部分案件尚处于双方调解期,目前无法预测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自公司2025年2月20日披露《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及金额为人民币13,276,846.11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1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合计金额为0元,作为被告的案件合计金额为13,276,846.11元。现披露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金额累计为人民币13,276,846.11元(不含以及前期已履行披露义务的案件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起诉方 | 被诉方 | 提起诉讼的受理日期/收到起诉状时间 | 诉讼机构名称及所在地 | 案由 | 涉诉金额(元) | 诉讼 阶段 |
1 | 秦皇岛市运通玻璃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 2025/3/10 |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1,040,000.00 | 待开庭 |
2 | 苏州三桥通物流有限公司 | 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 | 2025/3/11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运输合同纠纷 | 100,000.00 | 诉前调解 |
3 | 西安鼎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 | 2025/3/19 |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4,274,550.00 | 待开庭 |
4 | 周立琼 |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庄大建、林仰先、林文卿、罗伟广、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25/3/25 |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7,862,296.11 | 待开庭 |
合计 | 13,276,846.11 | - |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目前部分案件尚未有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及子公司的败诉案件、以及作为被告的未判决诉讼事项可能对公司利润造成负面影响。涉诉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积极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