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刚: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GANSU GOLDEN SOLAR CO..LTD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 月28 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2),公司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3.1 条第(一)、(二)、(三)项规定, 公司股票自2025 年4 月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5 年度经 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上市规则》第10.3.11 条的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根据《上市规则》第10.3.5 条的规定,“公司因触及第10.3.1 条第一 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分别在年度报 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 情况。”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2026 年4 月3 日,本次公告为公 司第二次披露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一、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2025 年4 月28 日,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永证审第(2025)第110024 号) 以及《关于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 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永证专字(2025)第310162 号),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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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12 月22 日,公司收到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甘09 破 1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通过重整程序,引 入了重整投资人及得到了债权人支持,有效化解了债务危机,改善了公司资产负 债结构和财务状况。根据公司于2026 年1 月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 年度业绩预告》(2026-007),公司2025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预 计将由负转为正,资产负债结构获得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提升。相关事项的 影响消除情况最终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专项报告为准。
二、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1、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所”)项目 组自进驻公司现场开展2025 年度审计工作以来,已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管理层就2025 年度相关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及时间安排等重要 事项进行了沟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司农所正对已获取的审计证据和审计底稿资料进行 汇总及分析,同时,司农所质控部门正执行相关复核程序。公司2025 年年审工 作仍在进行中,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目前,公司与司农所 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不存在重大分 歧,最终2025 年度财务数据和审计意见类型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将持续积极推进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与司农所保持良 好沟通,密切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事项
1、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2026 年4 月3 日。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和审计意见类型以 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持续关注审计进展公告。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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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