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光伏: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7-10  金刚光伏(300093)公司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10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根据《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6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 39 人调整为37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1,297.60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 不变。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2026 年6 月15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6 年6 月17 日至2026 年6 月26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6 年7 月2 日,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6 年7 月7 日,公司召开的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 2026 年7 月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甘肃金刚光伏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 查报告》。

(四)2026 年7 月10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 名拟 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有1 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其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有8 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授 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前述拟激励对象涉及限制性股票合计39.10 万股。根据《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 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 调整内容为:将前述限制性股票39.10 万股调整给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调 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39 人调整为37 人,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数量仍为1,297.60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不变。

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 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后 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调整 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 票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 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 的授权和批准,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以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予已满足《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规 定的授予条件;公司尚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激励计 划调整及授予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 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