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1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
7、会议地点: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26号公司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4.00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00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00 | 《关于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 |
7.00 |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9.00 | 《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题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等相关公告。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
30-17:00; 2、登记地点: 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26号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7:
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26号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311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仁绸、苏卫民联系电话:0795-6206009 联系传真:0795-6206009联系地址: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26号,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331100
2、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4日
附件一: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 |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 |
股东账号 | |
持股数量(股) | |
是否本人参会 | |
联系电话 | |
邮箱 | |
联系地址 | |
邮编 | |
备注 |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4.00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6.00 | 《关于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题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注1: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注2:累积投票提案: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50095;投票简称:华伍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