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份22,257,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列为5.2983%,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5.3519%)的股东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重工”)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3,000,000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0.7213%)。
本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振华重工的函告,振华重工拟减持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振华重工持有本公司股份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 | 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 |
上海振华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 22,257,800 | 5.2983% | 5.3519%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减持原因 | 股份来源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数量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 |
上海振华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 自身业务需要 | 本公司首发前股份 | 3,000,000 | 0.7213% | 集中竞价方式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 | 视市 场价 格确 定 |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振华重工在本公司首次发行股票上市前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振华重工无后续追加承诺,并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前期已披露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振华重工将结合业务需要、本公司股价表现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振华重工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振华重工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振华重工关于告知拟减持华伍股份计划的函》。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