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dx.gubit.cn  2023-06-30  华伍股份(300095)公司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伍股份股票代码:30009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 所:上海市东方路3261号通讯地址:上海市东方路3261号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减少签署日期:2023年6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它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伍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伍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振华重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华伍股份、公司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集中竞价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减少。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2年02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刘成云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3470号
注册资本5,268,353,501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206953D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经营期限1992年02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上海市东方路3261号
联系电话021-50390727
经营范围设计、建造、安装和承包大型港口装卸系统和设备、海上重型装备、工程机械、工程船舶和大型金属结构件及部件、配件;船舶修理;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自产起重机租赁业务;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可用整机运输专用船从事国际海运;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油气勘探设备、机械工程设备的研发、安装、销售;海洋工程类建筑的设计;计算机软件和信息、计算机网络、机械科技、环保科技、新能源科技、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及配件的安装和维修;物业管理;装卸、搬运和仓储;停车场(库)经营管理;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质检、安检及建筑业资质要求的,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或许可后开展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截至2023年0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振华重工股数(股)持有振华重工股份比例(%)
1中交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916,755,84017.401
2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855,542,04416.239
3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63,223,37512.589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7,979,6210.53
5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19,855,9200.38
6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19,855,9200.38
7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19,855,9200.38
8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19,827,8200.38
9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19,826,9200.38
10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19,634,7320.37

3、振华重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不是海关失信企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姓名性别国籍职务长期居住地是否拥有境外居留权
刘成云中国董事、董事长中国
欧辉生中国董事、总经理(总裁)中国
朱晓怀中国董事、执行总经理、财务总监中国
王成中国董事中国

张剑兴

张剑兴中国董事中国
赵占波中国独立董事中国
盛雷鸣中国独立董事中国
张华中国独立董事中国
夏立军中国独立董事中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信息披露的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振华重工因自身业务需要于2023年6月2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53.76万股(减持数量占剔除公司披露的最新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0.37104%),减持均价为9.6161元/股。本次减持后,振华重工持有公司股份数变更为2072.02万股,占剔除公司披露的最新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4.9999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振华重工计划在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3,000,000股(占上述公告披露日剔除本公司最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0.7213%)。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6月28日减持公司股份1,537,600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比例减少,持股数量减少。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257,800股,占剔除公司披露的最新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3710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0,720,200股,占剔除公司披露的最新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998%。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占剔除公司披露的最新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中竞价2023年6月28日9.61611,537,6000.37104%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占剔除公司披露的最新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剔除公司披露的最新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22,257,8005.37102%20,720,2004.999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2,257,8005.37102%20,720,2004.9999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股票减持情况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华伍股份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刘成云

2023年6月30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一)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二)联系电话:0795-6206009

(三)联系人:胡仁绸

(四)联系地址: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26号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26号
股票简称华伍股份股票代码30009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上海市东方路 3261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22,257,800股 持股比例: 5.37102%(此为占剔除公司披露的最新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1,537,600股 变动比例: 0.37104%(此为占剔除公司披露的最新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20,720,2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4.99998%(此为占剔除公司披露的最新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 2023年6月28日 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 由5.37102%减少至4.99998%。 注:上述比例为占剔除公司披露的最新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是 □ 否 □ 不排除 ? 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股票减持情况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华伍股份股票的情形。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刘成云

2023年6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