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00.00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0.00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以及于2022年9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65)等相关公告。
截至2023年9月6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已届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2、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1月1日、2022年12月1日、2023年1月3日、2023年2月2日、2023年3月1日、2023年4月3日、2023
年5月4日、2023年6月1日、2023年7月3日、2023年8月1日、2023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同时,在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时的三日内披露了进展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以及于2023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际回购区间为2022年9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截至2023年9月4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股的2.6185%,成交的最低价格为8.49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0.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293,407元(不含交易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回购总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 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 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在2022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聂璐璐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或者两者相结合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6,803,606股。2023年2月9日,聂璐璐女士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聂璐璐女士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未进行股票减持。
2023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及其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聂璐璐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或者两者相结合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2,494,454股。截至目前,聂璐璐女士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尚未进行股票减持。
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 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 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9月29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8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4,190,516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6,047,629股)。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1,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6185%。以截至2023年9月6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变动前 | 增减变动 (+,-)/股 | 变动后 |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3,598,647 | 19.90% | +11,000,000 | 94,598,647 | 22.52% |
无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6,491,517 | 80.10% | -11,000,000 | 325,491,517 | 77.48% |
总股本 | 420,090,164 | 100.00% | 0 | 420,090,164 | 100.00% |
注: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包含高管锁定股,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1,000,000股,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该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2、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和证券市场的变化,适时制定相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予以实施,如相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批准,或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或转让,其未被授出或转让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