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伍股份”或“公司”)于2023 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3年5月15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银行贷款或申请银行授信的担保或反担保,相关子公司在预计额度内,可分一次或多次向公司申请为其银行贷款或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按照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9)。
一、本次担保情况
2023年12月28日,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双流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科技”)提供融资担保,相关担保合同的主要要素如下: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债权人 | 最高担保额度 (万元) | 担保类型 | 剩余可担保额度 (万元) |
华伍股份 | 安德科技 | 成都银行双流支行 | 1,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900 |
本次担保属于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前期已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2278268264XJ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1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晏平仲 |
设立日期: | 2006年01月06日 |
住所: | 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内 |
经营范围: | 汽车零部件、航空零部件及工艺装备的研究、开发、制造、维修、销售以及提供科技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研究、开发、维修、销售;钢材、铝合金材料、高温合金材料销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 |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
2、财务数据
科目 | 2023年9月30日 (单位:元,数据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数据经审计) |
总资产 | 681,339,351.65 | 655,398,259.46 |
净资产 | 409,307,086.09 | 384,513,359.68 |
科目 | 2023年1月1日-2023年9月30日 (单位:元,数据未经审计) |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数据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08,985,416.76 | 183,479,234.06 |
营业利润 | 28,963,881.80 | 34,230,557.56 |
净利润 | 24,793,726.41 | 30,243,546.86 |
被担保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支行
2、保证人: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主债权范围为债权人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贴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
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依主合同的约定或者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展期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办理票据贴现或办理商票保贴,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28日,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担保)合计为人民币20,08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39%。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安德科技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1,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1%。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情况,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安德科技提供不超过1,100万元的授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上述被担保人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决策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整体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安德科技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成都银行双流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