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3-20  华伍股份(30009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伍股份”或“公司”)于2023 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3年5月15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银行贷款或申请银行授信的担保或反担保,相关子公司在预计额度内,可分一次或多次向公司申请为其银行贷款或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按照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9)。

一、本次担保情况

2024年3月1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芜湖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芜湖市金贸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贸流体”)提供融资担保,相关担保合同的主要要素如下:

担保人被担保人债权人最高担保额度 (万元)担保类型剩余可担保额度 (万元)
华伍股份金贸流体浦发银行芜湖分行1,200连带责任保证2,900

本次担保属于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前期已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芜湖市金贸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23325861T
注册资本:8,988 万元
实收资本:8,988 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孙述全
设立日期:2000 年 9 月 6 日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孙村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科技型阀门、管件、泵、管道连接器、消防器材、燃气管道件、汽车配件,机械制造、维修,五金标准件、工矿机械及配件、铸造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市政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金贸流体4,118.24万股股票,占金贸流体总股本的比例为

45.82%,为金贸流体的控股股东。

金贸流体为“新三板”挂牌企业,证券代码:835120;证券简称:金贸流体。股权结构:目前总股本8,988万股。股东情况:公司持有41,182,439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5.82%,为金贸流体控股股东,自然人孙述全持有16,327,841股,占比为18.17%,芜湖市繁昌春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6,968,641股,占比7.75%,孙述习持有5,640,280股,占比为6.28%,繁昌县诚贸投资合伙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持股2,146,042股,占比为2.39%,繁昌县润贸投资合伙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持股1,297,249股,占比为1.44%,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790,000股,占比1.99%,其他中小股东合计持有16.16%。截至2024年3月8日,金贸流体股东总户数:158户。

2、财务数据

科目2023年9月30日 (单位:元,数据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数据经审计)
总资产466,083,227.23476,971,089.49
净资产271,939,428.17267,667,784.83
科目2023年1月1日-2023年9月30日 (单位:元,数据未经审计)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数据经审计)
营业收入158,029,293.29219,964,816.09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7,971,472.8312,244,409.75
净利润6,664,267.2110,307,140.12

被担保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其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

由于金贸流体为新三板挂牌企业,目前股权结构较为分散,股东较多,本次提供担要求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实际操作较为困难。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同时金贸流体的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孙述全同意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反担保责任。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2、保证人: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 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 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3月20日,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担保)合计为人民币16,275.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1%。本次向控股子公司金贸流体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1,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6%。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情况,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金贸流体提供不超过1,200万元的授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上述被担保人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决策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整体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金贸流体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浦发银行芜湖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