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173号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3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事后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34,690.21万元,同比下降6.87%,风电制动系统、其他产品、劳动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39,989.87万元、2,388.73万元、
662.40万元、1,707.27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1.32%、24.81%、
30.40%、27.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6,029.93万元,同比下降33.00%;第四季度营业收入39,875.41万元,净利润为-1,776.16万元。
请你公司:
(1)列示风电制动系统、其他产品、劳动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并结合行业环境、业务开展、产品供求、同行业可比公司等因素,说明前述业务营业收入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产品特点、经营淡旺季、近三年分季度财务
数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公司第四季度亏损的原因、业务是否存在季节性特征,在此基础上说明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及跨期结转费用和成本的情形;
(3)结合公司竞争力、成本与费用构成、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公司2023年年度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相关改善措施(如有);
(4)说明公司近两年前十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金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回款情况、毛利率,该等客户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形的,结合交易具体内容、市场可比价格、收入回款情况,进一步说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定价公允性,在此基础上说明是否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5)说明公司近两年是否存在客户、供应商重叠的情形,如是,列示交易对手名称、采购和销售的发生时间、具体内容、金额、对应的资金流向等,同时说明该等客户、供应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2)(4)(5)进行说明。
2.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天映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天映”)实现营业收入73.76
万元、净利润-2,797.48万元;收购形成的商誉7,079.35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6,944.17万元,其中本期计提减值准备2,310.90万元。你公司2024年5月14日披露的《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长沙天映航空装备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显示,长沙天映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404.41万元,“自2023年下半年后期至今基本处于业务停滞状态”“2023年11月份及后续员工工资未及时发放”,公司拟转让长沙天映部分或全部股权。
请你公司:
(1)结合长沙天映所处行业发展状况、业务模式、在手订单、主要销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种类、价格、数量)、主要客户情况等因素,说明长沙天映2023年度亏损的原因;
(2)说明长沙天映报告期商誉减值测试选取的具体参数、假设及详细测算过程,并结合行业环境、经营情况、在手订单等因素说明预测期营业收入及毛利率的预测依据,与前期商誉减值测试选取的相关指标发生的变化及变化原因,在此基础上说明本期及前期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谨慎,是否存在通过不当会计处理调节利润的情形;
(3)结合长沙天映每月员工在册人数、每月员工到岗人数、每月员工社保缴纳人数、每月职工薪酬支付等情况,说明自2021年1月至回函日员工数量每月变化情况;
(4)说明长沙天映每月的主要财务指标,并分产品列示长沙天映月度产销量,对应原材料的月度采购金额,管理费用明细每月变动情况;
(5)结合前述问题(1)(3)(4)的回复以及长沙天映在手订单、主要客户变动、相关军工资质变化等情况,说明长沙天映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的具体时点,所处外部条件、生产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说明长沙天映发生重大变化的具体原因及时间,如否,详细论证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6)结合长沙天映拖欠员工工资的背景、时间、金额等,说明公司和长沙天映已采取和拟采取的解决措施,是否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9.1条、第9.4条的相关规定,积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1)(2)(3)(4)(5)问题进行说明。
3.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风电制动系统、金属管件和阀门产品、航空零部件毛利率分别为12.38%、21.41%、29.39%,同比分别下降6.00个百分点、2.75个百分点、2.32个百分点;起重运输制动系统毛利率为44.72%,同比增长2.06个百分点。
请你公司结合市场环境、产品销售价格、成本构成及变动、客户结构等因素,说明公司风电制动系统、金属管件和阀门产品、航空零部件、起重运输制动系统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公司拟采取或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如有)。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说明。
4.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2,443.83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12,716.72万元,账龄在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0,451.95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末公司各类业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结合公司的信用政策、期后回款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等因素,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如是,请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前十名应收账款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注册资本、销售时间、内容、金额、期后回款情况,该等客户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在此基础上说明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违规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3)说明报告期末账龄在三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具体情况,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及时、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说明。
5.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余额为65,267.5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730.24万元,其中,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账面余额分别为13,085.48万元、8,829.89万元、4,626.83万元、31,632.98万元、5,989.3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0万元、0万元、177.51万元、552.73万元、0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自制半成品的库龄情况,期后结转金额及比例,是否存在长期未结转的情形;
(2)结合生产销售周期、对应产品的销量及价格变化、在手及在谈订单等情况,说明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自制半成品跌价准备测试的过程、主要参数的选取依据及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3)列示发出商品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销售金额、合同签订及产品发出时间、结算安排、截至回函日的结转情况等,说明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说明。
6.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55,789.17万元,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39,444.9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利息支出4,510.21万元。
请你公司结合货币资金的具体用途、存放管理、业务规模、信贷资质、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因素,说明公司在货币资金较为充裕情况下仍维持较高债务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资金使用受限、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共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违规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以及利息支出与负债规模是否相匹配。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说明。
7.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53,907.15万元,较期初增长5.37%,未计提减值准备;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4,033.95万元,较期初下降31.78%,未计提减值准备,其中5号厂房项目账面价值为2,276.59万元。
请你公司:
(1)结合固定资产的具体构成、使用年限、使用情况、权力受限情形、闲置状态、产能利用等因素,说明未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2)结合在建工程具体构成、项目进度以及期末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等因素,说明未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3)列示5号厂房项目前五大采购供应商基本信息,说明该等供应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以及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违规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说明。
8.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商誉余额为38,030.48万元,其中,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科技”)商誉余额为26,796.43万元,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请你公司:
(1)说明安德科技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销售收入增长率、毛利率、费用率以及折现率等关键参数的选择是否合理,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2)列示安德科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就近三年减值测试过程进行对比,对收入、利润增长率、折现率等重大
预测假设和参数的差异进行量化分析,并说明产生差异的原因、识别差异的时间,以及重大参数确定的依据和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说明。
9.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中资金往来款账面余额为25,168.90万元。
请你公司列示前五名资金往来主体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往来主体的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往来款项产生的原因、时间、账龄,约定付款的时间、金额,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金额及依据,期后回款情况,资金往来主体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违规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说明。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