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部分填报内容的更正公告

查股网  2024-09-09  华伍股份(30009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部分填报内容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经公司复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部分填报内容存在错误,现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本次更正不涉及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影响,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具体更正内容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更正前: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不适用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公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环保部门要求,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污染物排放达标,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受到环保部门任何处罚。

更正后: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公司明确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对国家、省市区的法律法规进行收集,对公司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定期评审,全面推进GB/T24001-2016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定期点检和保养,确保设施100%正常使用。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定期开展自行监测,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根据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24年宜春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公司被列为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报告期内,公司属于宜春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

序号主体发证机关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截止日期
1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丰城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证91360981723917058Y001U2028年7月15日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排放口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强度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总量核定的排放总量超标排放情况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废气颗粒物有组织1铸造车间旁9.1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282.4kg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1铸造车间旁0.67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69.2kg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废气颗粒物有组织1铸造车间旁9.3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89.84kg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废气颗粒物有组织1喷漆车间旁9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3168kg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1喷漆车间旁0.77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71.2kg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废气颗粒物有组织1焊接车间旁9.4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348kg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废气颗粒物有组织1拌料设备旁10.3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787.2kg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1热处理车间旁0.91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40.8kg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废气颗粒物有组织1涂装抛丸旁10.5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39.68kg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废气颗粒物有组织1坩埚炉旁14.7mg/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5.4kg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废气氮氧化物有组织1坩埚炉旁74mg/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26.4kg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废气二氧化硫有组织1坩埚炉旁0mg/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0

对污染物的处理

公司按环评要求,针对公司情况制定了以下对污染物的处理模式:熔炼废气和喷砂废气、抛丸废气、拌料废气产生的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的方式处理,分别由四个中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这四套中央袋式除尘器投入使用至今,截至本报告期末运行正常,颗粒物收集率为90%,处理效率为99%;焊接烟尘由管道收集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该套装置购置投入使用至今,截至本报告期末运行正常,废气收集率90%,处理效率90%;喷漆废气VOCs、浇铸废气VOCs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由两套四级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经15米高空排放,该两套设备改造完毕使用至今,截至本报告期末,运行正常,废气收集率为90%,处理效率为80%。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根据排污许可的相关要求制定了相关的自行监测方案,废气及废水、噪声的相关污染因子每年监测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已于2018年7月31日取得丰城市环境监测大队批准的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360981-2018-011-L。2022年5月公司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评审,2022年9月17日在宜春市丰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备案取得新的应急预案备案表,编号:360981-2022-023-L。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已缴纳2024年二季度环境保护税。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芜湖市金诚阀门管件有限公司

芜湖市金诚阀门管件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2日,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对公司下属孙公司芜湖市金诚阀门管件有限公司下达了《芜湖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l、污染物排放口数量发生变化,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2、铸造生产线改造升级项目未通过验收投入生产。合计给予20万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1月18日,公司收到环保部门出具的《说明》,该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报告期内,芜湖市金诚阀门管件有限公司已经完成了相关违规情形整改。公司后续将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环保相关规定。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涉及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影响。公司对因上述更正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力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