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9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伍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4年5月14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本数)的银行贷款或申请银行授信的担保或反担保,相关子公司在预计额度内,可分一次或多次向公司申请为其银行贷款或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按照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3)。
一、本次担保情况
2024年11月19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繁昌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繁昌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芜湖市金贸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贸流体”)提供融资担保,相关担保合同的主要要素如下: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债权人 | 最高担保额度 (万元) | 担保类型 |
华伍股份 | 金贸流体 | 徽商银行繁昌支行 | 1,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为金贸流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000万元,其中1,400万元担保为2024年度预计额度内发生的担保,5,600万元担保为以前年
度预计额度内发生的未到期担保。
公司对金贸流体2024年度预计的总担保额度为7,000万元,2024年7月10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金贸流体提供了担保额度1,400万元,本次为金贸流体提供担保额度1,500万元后,其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4,100万元,在公司对金贸流体实际担保余额总计不超过7,000万元的情况下,金贸流体可在预计额度内,分一次或多次向公司申请为其银行贷款或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属于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前期已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芜湖市金贸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200723325861T |
注册资本: | 8,988 万元 |
实收资本: | 8,988 万元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孙述全 |
设立日期: | 2000 年 9 月 6 日 |
住所: | 安徽省芜湖市孙村经济开发区 |
经营范围: | 生产和销售科技型阀门、管件、泵、管道连接器、消防器材、燃气管道件、汽车配件,机械制造、维修,五金标准件、工矿机械及配件、铸造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市政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持有金贸流体4,118.24万股股票,占金贸流体总股本的比例为
45.82%,为金贸流体的控股股东。
金贸流体为“新三板”挂牌企业,证券代码:835120;证券简称:金贸流体。
股权结构:目前总股本8,988万股。
截至2024年11月19日,金贸流体股东总户数:158户。其中公司持有41,182,439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5.82%,为金贸流体控股股东,自然人孙述全
持有16,327,841股,占比为18.17%,芜湖市繁昌春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6,968,641股,占比7.75%,孙述习持有5,640,280股,占比为6.28%,繁昌县诚贸投资合伙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持股2,241,636股,占比为2.49%,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790,000股,占比1.99%,芜湖理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00,000股,占比1.67%,繁昌县润贸投资合伙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持股1,403,051股,占比为1.56%,其他中小股东合计持有14.27%。
2、财务数据
科目 | 2024年9月30日 (单位:元,数据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数据经审计) |
总资产 | 495,594,108.52 | 454,277,181.85 |
负债总额 | 224,918,440.67 | 186,740,262.15 |
净资产 | 270,675,667.85 | 267,536,919.70 |
科目 | 2024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 (单位:元,数据未经审计) |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数据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67,242,993.11 | 214,533,618.09 |
营业利润 | 5,238,634.89 | 2,094,179.55 |
净利润 | 4,568,223.65 | 2,381,963.00 |
被担保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其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
本次金贸流体向徽商银行繁昌支行借款1,500万元,除公司提供担保外,金贸流体的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孙述全及其夫人潘华枝也就该笔借款与徽商银行繁昌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于金贸流体为新三板挂牌企业,目前股权结构较为分散,股东较多,本次提供担保要求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实际操作较为困难。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同时金贸流体的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孙述全同意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反担保责任。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繁昌支行
2、保证人: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范围: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
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1月19日,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为人民币17,077.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3%。本次向控股子公司金贸流体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1,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1%。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情况,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金贸流体提供不超过1,500万元的授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上述被担保人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决策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整体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金贸流体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徽商银行繁昌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