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拟转让股权所涉及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8122号(共一册第一册)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目录
声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3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5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5
二、评估目的 ...... 8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9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1
五、评估基准日 ...... 12
六、评估依据 ...... 12
七、评估方法 ...... 15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7
九、评估假设 ...... 28
十、评估结论 ...... 29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31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33
十三、评估报告日 ...... 34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36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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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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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正文中的主要信息及评估结论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根据《华伍股份总经会(2026)
号》总经理办公室会会议纪要,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本次评估目的是对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之经济行为所涉及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
月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应用于本次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账面资产总计54,272.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871.04万元,非流动资产14,401.88万元;账面负债总计26,098.0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1,819.00万元,非流动负债4,279.05万元;账面净资产28,174.86万元。价值类型:市场价值。评估基准日:
2025年
月
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之评估结果为评估结论,即:账面资产总计54,272.91万元,评估价值54,381.51万元,评估增值
108.60万元,增值率0.20%;账面负债总计26,098.05万元,评估价值25,912.38万元,评估减值
185.67万元,减值率
0.71%;;账面净资产28,174.86万元,评估价值28,469.13万元,评估增值294.27万元,增值率1.04%。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和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本次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本报告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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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有效期不得使用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应注意本报告正文中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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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8122号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转让股权行为涉及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25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为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
企业名称: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伍股份”)
法定住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
号
法定代表人:聂景华
注册资本:42009.0164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981723917058Y
成立日期:
2001年
月
日
经营期限:2001年1月18日至2061年1月17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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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电机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
1、基本情况企业名称: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住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内法定代表人:晏平仲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2278268264XJ成立日期:2006年1月6日经营期限:
2006年
月
日至无固定期限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被评估单位历史沿革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由自然人晏平仲、向云峰、徐小金和王首翔于2006年
月
日投资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其中:自然人晏平仲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38%;自然人向云峰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37%;自然人徐小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17%;自然人王首翔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8%。上述出资由四川蜀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蜀晖验字[2006]第H1-1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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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0日自然人股东王首翔、向云峰、徐小金分别将其持有的8%、7%和2%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股东晏平仲。
2016年5月25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自然人股东晏平仲、向云峰和徐小金同比例增加注册资本1500万元,其中:晏平仲增资825万元、向云峰增资450万元和徐小金增资225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800万元,其中:晏平仲出资990万元,占55%的股权;向云峰出资540万元,占30%的股权;徐小金出资270万元,占15%的股权。
2016年6月20日公司股东晏平仲、向云峰、徐小金与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晏平仲、向云峰和徐小金持有的公司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为100.00%。
2016年7月21日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四川安德”增资3,500万元。
2017年4月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四川安德”增资4,700万元。
经过上述股权变更后,截至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 出资比例 | 实缴金额 | 实缴比例 |
| 1 |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 | 10,000.00 | 100.00% |
| 合计 | 10,000.00 | 100.00% | 10,000.00 | 100.00% | |
3、经营管理情况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淬火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特种设备出租;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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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民用航空器维修;火箭发射设备研发和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经营管理结构:
“四川安德”是总经理负责制,下属有财务部,质量部,技术部,行政部,制造部,市场部等各个职能部门负责。
4、公司近年财务状况
被评估单位近年报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56,880.25 | 53,020.04 | 39,871.04 |
| 非流动资产 | 14,414.33 | 14,021.60 | 14,401.88 |
| 资产总计 | 71,294.58 | 67,041.64 | 54,272.91 |
| 流动负债 | 27,018.57 | 26,522.12 | 21,819.00 |
| 非流动负债 | 3,152.35 | 487.09 | 4,279.05 |
| 负债总计 | 30,170.92 | 27,009.21 | 26,098.05 |
| 净资产 | 41,123.66 | 40,032.43 | 28,174.86 |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 营业收入 | 19,693.80 | 14,101.29 | 10,385.52 |
| 利润总额 | 2,960.51 | -1,237.65 | -12,693.18 |
| 净利润 | 2,672.33 | -1,091.24 | -11,857.57 |
| 经营性净现金流量 | 4,217.47 | 6,832.33 | -901.05 |
本次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业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德皓审字[2026]00001884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被评估单位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为委托人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评估目的
根据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华伍股份总经会(2026)
号》总经理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办公室会会议纪要,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本次评估目的是对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之经济行为所涉及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本次评估对象为应用于本次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四川安德”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本次评估范围为“四川安德”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 流动资产合计 | 398,710,361.36 | 流动负债合计 | 218,190,020.50 |
| 货币资金 | 50,665,313.77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收票据 | 67,994.90 | 应付票据 | 40,650,502.01 |
| 应收账款 | 162,493,480.06 | 应付账款 | 55,077,609.56 |
| 应收款项融资 | 509,000.00 | 预收款项 | |
| 预付账款 | 4,092,088.95 | 合同负债 | 273,451.33 |
| 其他应收款 | 295,494.97 | 应付职工薪酬 | 2,952,730.23 |
| 存货 | 173,907,969.02 | 应交税费 | 230,226.83 |
| 合同资产 | 551,483.23 | 其他应付款 | 105,200,094.09 |
| 其他流动资产 | 6,127,536.4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769,857.78 |
| 其他流动负债 | 35,548.67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4,018,779.18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2,790,511.1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长期借款 | 39,455,0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租赁负债 | 1,235,089.55 | |
| 长期股权投资 | 长期应付款 | ||
| 投资性房地产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固定资产 | 89,323,460.37 | 预计负债 | |
| 在建工程 | 33,261,774.05 | 递延收益 | 1,856,702.14 |
| 使用权资产 | 1,624,796.1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43,719.42 |
| 无形资产 | 1,442,110.8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商誉 | 负债合计 | 260,980,531.61 | |
| 长期待摊费用 | 729,437.0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477,492.76 | 少数股东权益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59,708.0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81,748,608.93 |
| 资产总计 | 542,729,140.54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 542,729,14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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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委托人拟实施股权转让之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四川安德”在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业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德皓审字[2026]00001884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申报表外无形资产共42项,具体包括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
项。具体情况如下:
1、专利权
序号
| 序号 | 内容或名称 | 专利类型 | 证书编号 | 状态 | 取得日期 |
| 1 | 一种多点面板柔性成型工装 | 发明专利 | ZL.202511946874.0 | 有效 | 2025-12-23 |
| 2 | 一种殷钢工装自动焊接设备 | 发明专利 | ZL.202511946839.9 | 有效 | 2025-12-23 |
| 3 | 复合材料进气道工装的气密智能焊接装置及方法 | 发明专利 | ZL.202411515163.3 | 有效 | 2024-10-29 |
| 4 | 一种航空多层材料成型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2421710271.1 | 有效 | 2024-7-19 |
| 5 | 一种飞机进气道支撑组件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2421710250.X | 有效 | 2024-7-19 |
| 6 | 一种飞机进气道蒙皮重心固定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2421689016.3 | 有效 | 2024-7-17 |
| 7 | 一种航空部件装配夹具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2311766790.X | 有效 | 2023-12-21 |
| 8 | 钛合金零件分块焊接成型校形工装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2322525884.X | 有效 | 2023-09-18 |
| 9 | 环型面件成型工装的压紧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2322467069.2 | 有效 | 2023-09-12 |
| 10 | 钛合金异形壳体组件定位检测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2322407096.0 | 有效 | 2023-09-06 |
| 11 | 飞机发动机薄壁件分块激光焊接夹具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2321836282.X | 有效 | 2023-07-13 |
| 12 | 飞机发动机壳体切割工装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2321785173.X | 有效 | 2023-07-10 |
| 13 | 飞机异型零件修边定位撑开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2321757773.5 | 有效 | 2023-07-06 |
| 14 | 半圆环异型件修边铣孔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2321523083.3 | 有效 | 2023-06-15 |
| 15 | 发动机环形异形件撑边修边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2321432113.X | 有效 | 2023-06-07 |
| 16 | 发动机环形异形件激光切割固定工装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2321431167.4 | 有效 | 2023-06-07 |
| 17 | 半圆环修边焊接固定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2321400022.8 | 有效 | 2023-06-05 |
| 18 | 发动机环形异形件修边工装转盘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2321383179.4 | 有效 | 2023-06-02 |
| 19 | 一种异型零件加工的支撑架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2223004530.2 | 有效 | 2022-11-11 |
| 20 | 一种异型模板成型模具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2223004903.6 | 有效 | 2022-11-11 |
| 21 | 一种异型模型焊接测量的夹具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2222978347.6 | 有效 | 2022-11-09 |
| 22 | 一种异型零件的夹具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2222941553.X | 有效 | 2022-11-04 |
| 23 | 一种零件基准转移的夹具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2222939542.8 | 有效 | 2022-11-04 |
| 24 | 一种复杂型面模板的成形工装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2022762280.3 | 有效 | 2020-11-25 |
| 25 | 一种装配夹具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2022762298.3 | 有效 | 2020-11-25 |
| 26 | 一种盒形异形件的成形工装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2022756099.1 | 有效 | 2020-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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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序号 | 内容或名称 | 专利类型 | 证书编号 | 状态 | 取得日期 |
| 27 | 一种用于检测带有加强筋的异形件检测工装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1822170790.4 | 有效 | 2018-12-24 |
| 28 | 一种钛合金零件分块焊接成型校形工装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1822170791.9 | 有效 | 2018-12-24 |
| 29 | 一种异形件检测工装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1822170796.1 | 有效 | 2018-12-24 |
| 30 | 一种钛合金异形回转体薄壁件分块焊接夹具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1822171509.9 | 有效 | 2018-12-24 |
| 31 | 一种专用于复杂型面件成型工装的压紧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1822170802.3 | 有效 | 2018-12-24 |
| 32 | 一种用于钛合金异形回转体薄壁件分块焊接的夹具结构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1822170792.3 | 有效 | 2018-12-24 |
| 33 | 一种复杂型面件成型设备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1822170793.8 | 有效 | 2018-12-24 |
| 34 | 一种复杂型面件成型工装结构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1822171461.1 | 有效 | 2018-12-24 |
| 35 | 一种异形件模板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1822171472.X | 有效 | 2018-12-24 |
| 36 | 一种复杂型面件成型专用工装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1822170714.3 | 有效 | 2018-12-24 |
| 37 | 一种复杂型面件胶接工装脱模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1822170800.4 | 有效 | 2018-12-24 |
| 38 | 一种异形件模板装配工装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1822171462.6 | 有效 | 2018-12-24 |
| 39 | 一种异形件模板结构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1822171464.5 | 有效 | 2018-12-24 |
| 40 | 一种异型件脱模工装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1822171460.7 | 有效 | 2018-12-24 |
| 41 | 一种复杂型面件成型工装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1822170794.2 | 有效 | 2018-12-24 |
| 42 | 一种用于复杂型面件成型的工装结构 | 实用新型专利 | ZL.201822170787.2 | 有效 | 2018-12-24 |
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除申报上述表外无形资产之外,未申报其他表外资产、负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也未发现可能存在其他表外资产、负债的迹象。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本次评估不存在引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况。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自身特点等因素,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选择价值类型的理由:从评估目的看,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委托人拟转让股权,是一个正常的市场经济行为,按市场价值交易一般较能为交易各方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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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市场价值类型与其他价值类型相比,更能反映交易双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使评估结果能满足本次评估目的之需要。
五、评估基准日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2025年12月31日,由委托人根据经济行为、会计期末等因素确定。
六、评估依据我们在本次评估过程中所遵循的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准则依据、权属依据、取价依据以及在评估中参考的文件资料、依据主要有:
(一)经济行为依据
1、《华伍股份总经会(2026)1号》总经理办公室会会议纪要。
(二)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
月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
月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自2020年
月
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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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
月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次修正,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令第
号《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10、财政部令第33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6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
、财政部【2006】第
号令《企业财务通则》;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准则依据
1、财资【2017】43号《资产评估基本准则》;
、中评协【2017】
号《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3、中评协【2019】35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
、中评协【2018】
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
5、中评协【2018】36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
、中评协【2018】
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
7、中评协【2018】38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
、中评协【2017】
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9、中评协【2017】35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
、中评协【2017】
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
11、中评协【2017】38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
12、中评协【2017】39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
、中评协【2023】
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知识产权》;
14、中评协【2017】46号《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
15、中评协【2017】47号《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中评协【2017】
号《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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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中评协【2017】49号《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18、中评协【2017】50号《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四)权属依据
、专利证(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有关产权转让合同;
4、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权属证明文件(拍卖成交确认书、合同、发票等)。
(五)取价依据
、相关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分析资料、参数资料等;
2、“四川安德”提供的企业未来发展规划及盈利预测;
3、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4、WIND资讯资料;
、财政部令【2016】第
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6、《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12期;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0版);
8、《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0版);
9、《四川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20版);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
号);
11、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第
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13、商务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评估基准日近期《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15、企业提供的目前及未来预计市场销售价格;
、部分产品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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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其他与企业取得、使用资产等有关的合同、会计凭证等其它资料。
18、《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杨志明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年11月第一版);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
(六)其他参考依据
1、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具体准则;
2、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勘查调查表、收集整理的其他资料;
、最新版《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
5、与本次评估相关的审计报告;
6、《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号—资产评估中的核查验证》(中评协[2019]39号);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
、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
号》;10、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2号》;
、其它与评估有关的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介绍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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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二)评估方法适用性分析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特性,以及评估现场所收集到的企业经营资料,被评估单位为制造业企业,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历史财务数据可供参考,未来收益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进行预测;相关行业风险、资本成本等参数可通过公开市场数据获取。因此,从理论上分析,收益法适用于本次评估,能够从收益途径反映企业整体资产的价值。
由于目前国内资本市场与被评估企业比较类似或相近的可比企业较少;同时由于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市场不发达且交易信息不公开,缺乏或难以取得类似企业的股权交易案例,因此本项目不适宜采用市场法评估。
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主要是以评估基准日企业各项资产、负债的更新重置成本为基础确定的,具有较高的可靠性,且本次评估不存在难以识别和评估的资产或者负债,因此本项目适宜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三)收益法的技术思路和模型
本项目采用的现金流量折现法是指通过估算评估对象未来预期的净现金流量并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以确定评估价值的一种评估技术思路。
本次评估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现金流量折现法的基本计算模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负债价值
DBE??
企业整体价值:
DBE??
CI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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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B:评估对象的企业整体价值;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I:评估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C:评估对象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模型:
nini
ii
rrRrRP
)1()1(
????
??
?
式中:
Ri:评估对象未来第i年的现金流量;r:折现率;n:评估对象的未来经营期;
(四)收益法评定过程
1、收益年限的确定收益期,根据被评估单位章程、营业执照等文件规定,确定经营期限为2006年8月28日至长期;本次评估假设企业持续经营,因此确定收益期为无限期。预测期,根据公司历史经营状况及行业发展趋势等资料,采用两阶段模型,即评估基准日后数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政策、市场等因素对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进行合理预测,假设永续经营期与明确预测期最后一年持平。
、未来收益预测按照预期收益口径与折现率一致的原则,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确定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收益指标。
企业自由现金流=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1-税率)-资本性支出
-营运资金净增加预测期净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所得税确定预测期净利润时对被评估单位财务报表编制基础、非经常性收入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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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和溢余资产及其相关的收入和支出等方面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对被评估单位的经济效益状况与其所在行业平均经济效益状况进行了必要的分析。
、折现率的确定本次评估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定价模型(WACC)。R(WACC)=Re×We+Rd×(1-T)×Wd式中:
Re:权益资本成本Rd:债务资本成本We:权益资本结构比例Wd:付息债务资本结构比例T:适用所得税税率上述资本结构(Wd/We)数据,评估人员在分析被评估企业与可比公司在融资能力、融资成本等方面差异的基础上,结合被评估企业未来年度的融资情况,采用可比公司的平均资本结构作为目标资本结构;确定资本结构时,已考虑与债权期望报酬率的匹配性以及在计算模型中应用的一致性;
本次评估在考虑被评估企业的经营业绩、资本结构、信用风险、抵质押以及担保等因素后,Rd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调整得出。其中,权益资本成本Re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Re=Rf+β×MRP+Rc
Rf:无风险收益率,通过查询WIND金融终端,选取距评估基准日剩余到期年限为10年以上的国债平均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MRP(Rm-Rf):市场平均风险溢价,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综合指数为基础,选取平均收益率的几何平均值、扣除无风险收益率确定;
Rm:市场预期收益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综合指数为基础,按收益率的几何平均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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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预期市场风险系数,通过查询WIND金融终端,在综合考虑可比上市公司与被评估企业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阶段等多方面可比性的基础上,选取恰当可比上市公司的适当年期贝塔数据;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综合考虑被评估单位的风险特征、企业规模、业务模式、所处经营阶段、核心竞争力、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依赖等因素经综合分析确定;
4、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溢余资产评估价值的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企业正常经营收益无直接关系不产生经营效益的资产(负债);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出维持企业正常经营的富余现金。本次评估主要采用成本法确定。
5、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的确定
无长期股权投资。
6、付息负债评估价值的确定
付息负债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
、股权评估价值的确定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付息负债价值
(五)资产基础法技术思路和模型
本项目采用的资产基础法是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表内、表外各项资产、负债相同的、具有独立获利能力的企业所需的投资额,作为确定企业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负债根据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具体评估方法确定的评估价值加总,借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评估技术思路。
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计算公式: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总资产价值-总负债价值
企业总资产价值=表内各项资产价值+表外各项资产价值
企业总负债价值=表内各项负债价值+表外各项负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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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基础法评定过程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价值。
(2)应收票据为被评估单位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票据为无息票据,对于账龄
年以内的商业承兑汇票,按3%考虑预计风险损失,本次评估应收票据以核实后账面值减去评估风险损失作为评估价值。坏账准备为企业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数,本次评估按零值确定。
(3)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本次评估根据每笔应收款项原始发生额,按照索取认定坏账损失的证据,分析、测试坏账损失率,分别按照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预计风险损失法扣除应收款项的预计评估风险损失,确定评估价值。
预付账款根据能够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价值。坏账准备为企业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数,本次评估按零值确定。(
)存货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产成品、在产品。本次评估分别按存货类别、经营模式、核算方法、勘查结果采用具体评估方法。均以不含税价确定评估价值。数量以评估基准日实际数量为准。A、原材料、周转材料原材料、周转材料大部分为近期采购,市场价格变化不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B、发出商品对于正常销售的产品,根据其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相关税费和适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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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净利润确定评估值。
评估价值计算公式: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评估单价评估单价=销售单价×[1-销售费用率-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率)×净利润扣除率]
存货账面跌价准备为企业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数,按零值确定评估值。C、在产品对于正常生产的、完工程度较高、不可直接对外销售的在产品以该类产成品评估价值减去该类在产品后续成本确定评估价值。对于完工程度较低的在产品,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价值。存货账面跌价准备为企业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数,按零值确定评估值。
(5)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以核实后账面值减去评估风险损失作为评估价值。
(
)其他流动资产
为待认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
2、非流动资产
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1)固定资产-建筑物类
对于企业用于生产及办公用房,根据委估资产的具体情况,对此类资产适宜采用成本法评估,以不含税价值确定评估价值。依据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四川安德”于2019年3月1日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以竞价形式竞得6#厂房,本次评估建筑面积数量以拍卖成交确认书登记的结果确定。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值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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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重置成本的确定重置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a)建安工程造价重置成本的计算采用“重编预算法”。“重编预算法”是根据实地的测量计算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量,以工程量为依据按当地现行造价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然后计算各项措施费和规费,确定工程造价。
(b)前期及其它费用建设工程前期费用参考国家规定,结合建设工程所在地实际情况,根据企业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确定。(c)资金成本资金成本是指房屋建造过程中所耗用资金的利息或机会成本。贷款利率按评估基准日适用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结合委估资产建设规模,确定合理的建设工期,建造期资金按照均匀投入计算。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含税)]×贷款利率×合理建设工期×1/2
(d)可抵扣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按计算出的增值税从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中予以扣减。
B、成新率的确定以现场勘查结果,结合房屋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分别按年限法和勘察法的不同权重加权平均后加总求和,确定综合成新率
(a)年限法成新率的确定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经济寿命年限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确定。(b)勘查法成新率的确定主要依据《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根据现场勘查记录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完好分值测算出结构、装修、设备三部分的完好分值,然后与这三部分的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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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比较,求得三部分成新率,按不同权重折算,加总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
勘查法成新率=结构部分成新率×G+装修部分成新率×S+设备部分成新率×B式中:G、S、B分别为结构、装修、设备评分修正系数。两种方法计算出的成新率按不同权重折算,加总求和确定。(c)综合成新率的确定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勘察法成新率×60%
(2)固定资产-设备类机器设备大多为单台机器设备,不具有整体获利能力;无法在现行市场中找到相同类似的可比参照物,因此本次评估适宜采用成本法,对部分电子设备适宜采用市场法,以不含税价值确定评估价值,数量以评估基准日实际数量为准。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值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A、重置成本的确定
标准成套的机器设备通过市场途径确定购置价,加计该设备达到可使用状态所应发生的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和必要的附件配套装置费,按照委估资产所在地区现行市场的取费标准,计取建设工程前期及其它费用和资金成本,结合国家相关税费政策,确定重置成本。
办公用电子设备通过市场询价确定不含税购置价,以此确定重置成本。
设备重置成本=购置价×(1+运杂费率+安装调试费率+基础费率)×(1+前期及其他费率)×(1+资金成本率)-进项税
车辆则通过市场询价,加计车辆购置税、其他合理费用,确定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购置价+购置税+其他费用-进项税
B、成新率的确定
主要机器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机器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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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使用年限:根据已安装使用日期至评估基准日的时间结合设备的开机率确定;勘查法成新率=∑技术观察分析评分值×各构成单元的分值权重×100%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勘查法成新率×60%车辆成新率的确定:
结合车辆的类型分别运用年限法、里程法计算其成新率,按孰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然后将理论成新率与勘查法成新率加权平均,确定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里程法成新率=(引导报废里程-已行驶里程)/引导报废里程×100%
理论成新率=MIN(年限法成新率,里程法成新率)
勘查法成新率=∑技术观察分析评分值×各构成单元的分值权重×100%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40%+勘查法成新率×60%
一般或低值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对目前市场已经不再出售同类型的设备及车辆、电子设备,直接以同类型设备的市场不含税二手价确定评估价值。
(3)在建工程
经现场勘察,5#厂房改造的过程中,停工时间较久,根据委估资产的具体情况,此次采用成本法评估,以不含税价值确定评估价值。依据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四川安德”于2019年
月
日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以竞价形式竞得5#厂房,本次评估建筑面积数量以拍卖成交确认书上登记的结果确定。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值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评估方法同“建筑物类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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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设备在建项目:废弃的设备基础按零值计算;对长期未转固的机器设备,按现行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并参考机器设备经济使用年限给予相应的折旧率;正常使用的设备基础基建项目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价值。
(4)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为“四川安德”租赁贵州华伍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金按租赁准则确认的租赁资产的账面净值,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价值。
(
)无形资产
包括:软件21项;专利权42项。
A、软件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特性,以及评估现场所收集到的企业经营资料,通过对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的适用性分析,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认为各项管理应用软件单独不具有获利能力,并且近期市场上同类型的软件有可比实例销售价格,因此,根据市场销售价格,考察其在用状况,综合分析、计算,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该项资产购置价÷(1+进项税率)×成新率。
B、专利权
a、评估方法适用性分析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特性,以及评估现场所收集到的企业经营资料,通过对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的适用性分析,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认为由于目前国内外市场上与被评估专利权相同或相类似的较少,无法收集到可比交易案例,因此不适宜采用市场法;考虑到被评估专利权的成本只反映了无形资产的投入,不能反映其对社会和企业的有用性,故不适宜采用成本法;由于专利权在企业经营中具有独立获利能力,未来具有持续发挥作用并且能带来经济利益,其收益预测资料可以取得,具备采用收益法评估条件。综上,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利润分成法评估。
b、利润分成法技术模型
利润分成法是通过预测无形资产未来对企业经营贡献的收益进行折现,以此确定无形资产评估价值的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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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计算公式:
?
?
??
ni
ii
rkRP
)1(
其中:
?
?
??
ni
ii
rkRP
)1(P
——无形资产估值价值;
PiR
——第
iRi
年无形资产相关产品当期年收益额;
ii
——收益年期;
ir
——折现率;
r
k
——专利权在收益中的分成率。(
)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为厂房装修和用友软件服务费,通过对所收集资料数据进行分析、计算,厂房装修的装修费在固定资产建筑物评估价值中已包含其价值,在此按照零值确定;用友软件服务费在其他无形资产软件评估值中包含其价值,故在此按零值确定。
(7)递延所得税资产为计提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租赁负债、递延收益等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在以后期间可抵减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递延资产。
本次评估对应收款项依据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对坏账准备按零值评估,对应收款项考虑了预计风险损失,故对预计风险损失而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以预计值乘以被评估单位适用的所得税率确定评估价值;对存货跌价准备计算其形成的可抵扣的所得税时间性差异后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后的计提基数乘以被评估单位适用的所得税率确定评估值。对租赁负债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后的计提基数乘以被评估单位适用的所得税率确定评估值。对递延收益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由于递延收益按零值评估,因此按零值确定评估值。
3、负债
为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具体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租赁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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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实际应偿还的债务确定评估价值。
(七)评估结论的确定通过上述评估思路,本次采用收益法、资产基础法评估,最终通过对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判断,选取相对比较合理、更有利于评估目的实现的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一)委托人为实现股权转让之目的,在与我公司接洽后,决定委托我公司对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我公司接受项目委托后,根据本次评估项目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特性、确定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对评估对象、评估范围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初步了解,与委托人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拟定评估计划,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二)按照《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的规定,向被评估单位提供资产评估所需申报资料,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进行企业盈利预测、填报相关表格;在完成上述前期准备工作后,我公司组织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入评估现场,开始进行现场勘查,通过询问、核对、监盘、勘查、检查等方式进行必要的核查验证,了解资产的经济、技术使用状况和法律权属状况,分析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收集企业近期及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数据资料,核实企业申报的评估资料与企业提供的会计资料是否相符,验证索取各项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并对资产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
(三)按照评估相关的法律、准则、取价依据的规定,根据资产具体情况分别采用适用的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价格信息资料以其作为取价参考依据,对已核实后的账面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确定评估价值。
(四)评估结果汇总,分析评估结论,撰写评估报告,实施内部三级审核,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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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本项目评估对象的评估结论是在以下假设前提、限制条件成立的基础上得出的,如果这些前提、条件不能得到合理满足,本报告所得出的评估结论一般会有不同程度的变化。
(一)一般假设
、交易假设:假设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公开市场假设:假设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
、资产持续使用假设:假设被评估资产按照规划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条件合法、有效地持续使用下去,并在可预见的使用期内,不发生重大变化。
(二)特殊假设
1、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在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行业政策、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资产评估报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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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6、假设公司保持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8、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建造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9、假设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历年财务资料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进行收益预测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11、假设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正在履行或尚未履行的合同、协议、中标书均有效并能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12、假设被评估单位在未来预测期内,可持续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假设被评估单位需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机构、团体签发的执照、使用许可证、同意函或其他法律性及行政性授权文件,于评估基准日时均在有效期内正常合规使用,且该等证照有效期满后可以获得更新或换发。
十、评估结论在实施了上述不同的评估方法和程序后,对委托人应用于拟实施转让股权之目的所涉及“四川安德”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25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通过资产基础法评估,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账面资产总计54,272.91万元,评估价值54,381.51万元,评估增值
108.60万元,增值率
0.20%;账面负债总计26,098.05万元,评估价值25,912.38万元,评估减值185.67万元,减值率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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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净资产28,174.86万元,评估价值28,469.13万元,评估增值294.27万元,增值率1.04%。
资产评估结果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 A | B | C=B-A | D=(B-A)/A | |
| 流动资产 | 39,871.04 | 39,876.27 | 5.24 | 0.01 |
| 非流动资产 | 14,401.88 | 14,505.24 | 103.36 | 0.72 |
| 其中:固定资产 | 8,932.35 | 9,435.49 | 503.14 | 5.63 |
| 在建工程 | 3,326.18 | 2,860.70 | -465.48 | -13.99 |
| 使用权资产 | 162.48 | 162.48 | - | - |
| 无形资产 | 144.21 | 312.24 | 168.03 | 116.52 |
| 长期待摊费用 | 72.94 | - | -72.94 | -10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47.75 | 1,418.36 | -29.39 | -2.0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5.97 | 315.97 | - | - |
| 资产总计 | 54,272.91 | 54,381.51 | 108.60 | 0.20 |
| 流动负债 | 21,819.00 | 21,819.00 | - | - |
| 非流动负债 | 4,279.05 | 4,093.38 | -185.67 | -4.34 |
| 负债总计 | 26,098.05 | 25,912.38 | -185.67 | -0.71 |
| 净资产 | 28,174.86 | 28,469.13 | 294.27 | 1.04 |
评估结果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二)收益法评估结果通过收益法评估过程,在评估假设及限定条件成立的前提下,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28,174.86万元,评估价值28,010.00万元,评估减值164.86万元,减值率0.59%。
(三)评估方法结果的分析选取“四川安德”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28,469.13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28,010.00万元,两种评估方法确定的评估结果差异459.13万元,差异率为1.61%。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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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次特定的经济行为,我们认为针对本次评估目的和被评估单位现实情况,由于被评估单位近年来经营业绩波动较大,未来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资产基础法基于资产重置成本及实体性、功能性、经济性贬值确定各项资产价值,相关参数均可通过市场调查和现场勘查取得,结果更为稳健、可靠。
综上所述,考虑到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不同评估方法的优势与限制,分析两种评估方法对本项目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根据本次特定的经济行为,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更有利于反映评估对象的价值。因此,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8,469.13万元。
本次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超过本报告使用有效期不得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本评估结论系根据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示的目的、假设及限制条件、依据、方法、程序得出,本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目的、依据、假设、前提存在的条件下成立,且评估结论仅为本次评估目的服务。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利用或引用外部报告情况
1、本次评估所依据的被评估单位财务数据账面价值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为德皓审字[2026]00001884号,出具日期为2026年4月27日。
(二)权属瑕疵事项及评估资料不完整情况说明依据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四川安德”2019年
月
日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以竞价形式竞得6#厂房和5#厂房,但不包括厂房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本次评估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被评估单位承诺该资产归其所有。本次评估的房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由“四川安德”提供的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如与将来最终房地产管理部门确定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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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的,应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确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三)评估程序受到限制情况说明
1、本次评估中,评估专业人员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部结构(非目测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房屋、构筑物评估结论是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未能现场勘查、测量,仅依据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数据为准。
(四)评估基准日及期后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说明
无。
(五)被评估单位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说明
、资产抵质押情况
无。
2、房屋租赁情况
(1)贵州华伍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与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厂房、办公室、职工宿舍、职工食堂租赁协议》,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租赁了贵州华伍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西航街道定安大道安飞路一号的7号厂房、办公楼第三层、宿舍楼第二三四层、食堂等房屋、7#厂房北跨、办公楼第三层、宿舍楼第二层等,租赁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本次评估按合同约定的租金预测租赁费用。
、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未发现被评估单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六)期后重大事项
在评估基准日至本评估报告日之间,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未申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期后事项,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亦无法发现产生重大影响的期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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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由于无法获取足够丰富的相关市场交易统计资料,缺乏关于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影响程度的分析判断依据,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未考虑流动性折价因素。
(八)对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可能存在的影响评估结论的其他瑕疵事项,在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未作特别说明,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后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九)本评估结论没有考虑未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若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他假设、前提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报告使用人不能使用本评估报告,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告使用人承担。
(十)本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对象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税收责任,最终应承担的税负应以当地税务机关核定的税负金额为准。
(十一)在评估报告日至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如资产数量发生重大变化,应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评估结论产生明显影响时,应重新评估。
请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对上述特别事项的处理方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提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其对经济行为的影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载明的评估目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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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由报告载明的报告使用人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三)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资产评估报告如需按国家现行规定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核准或备案,则在取得批复后方可正式使用。
(五)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未征得资产评估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
(六)资产评估报告解释权仅归本项目资产评估机构所有,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三、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6年
月
日。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资产评估师:(胡梦婷)
资产评估师:(余勇义)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本报告需在评估结论页和本签章页同时盖章及骑缝章时生效)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附件一、经济行为文件;附件二、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三、被评估单位审计报告;附件四、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附件五、委托人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附件六、签字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附件七、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单位会员证书复印件;附件八、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证券备案资格文件;附件九、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十、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师正式执业会员证书复印件;附件十一、资产评估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