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联众: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3-033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股东微医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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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微医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医控股”)函告,获悉微医控股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4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微医控股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04-28 | 6.121 | 248,200 | 0.06% |
大宗交易 | 2023-05-04 | 6.120 | 2,999,700 | 0.70% | |
大宗交易 | 2023-05-11 | 6.320 | 1,800,000 | 0.42% | |
合计 | —— | —— | —— | 5,047,900 | 1.17%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微医控股 | 合计持有股份 | 24,747,800 | 5.76% | 19,699,900 | 4.5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747,800 | 5.76% | 19,699,900 | 4.5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1.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一栏所列示股数为微医控股截至2023年4月27
日持有的股数数量,2023年5月4日微医控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4.9999%股份,至此微医控股已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2.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微医控股本次减持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部分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2023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进展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微医控股该部分减持情况与其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5日、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2023-001、2023-030)、《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微医控股自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与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1,5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3.微医控股在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4.微医控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其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减持股份达到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微医控股有限公司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星路371号3幢23层2304室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11日 | |||||||
股票简称 | 易联众 | 股票代码 | 300096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504.79 | 1.17% | ||||||
合 计 | 504.79 | 1.17%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不适用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474.78 | 5.76% | 1,969.99 | 4.5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74.78 | 5.76% | 1,969.99 | 4.5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微医控股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8,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并于2023年2月3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进展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截至2023年5月11日,微医控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19.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本次减持情况与其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微医控股将遵守减持计划内容,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
委托人、受托人名称/姓名 | 身份 | 本次委托前持股比例 | 本次委托 | 本次委托后按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比例 | |||
价格 | 日期 | 占总股本比例(%) | |||||
委托人□ 受托人□ | |||||||
委托人□ 受托人□ | |||||||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18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明 | 不适用 | ||||||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托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 | 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情形 | 是□ 否□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微医控股出具的《关于减持易联众股份暨累计减持达到1%的告知函》 |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