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关于对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18号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厦门市易联众易惠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显示你公司拟以15,826.08万元的价格向腾云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云大健康)出售你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厦门市易联众易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惠科技)56.5217%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查并说明以下事项:
1. 请你公司结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说明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2. 《公告》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易惠科技经审计净资产为3,913.95万元,2022年度亏损5,371.38万
元;市场法评估下易惠科技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4,120.00万元,评估溢价率为516.26%;收益法评估下易惠科技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3,330.00万元,评估溢价率为496.07%。本次交易选取选取市场法评估作为评估最终结论。请你公司:
(1)说明市场法评估的具体情况,包括重要评估假设、主要评估参数、评估过程中选取可比公司和可比交易案例的具体过程、相关指标或参数的比较和差异的调整过程,并结合易惠科技与可比标的的业务规模、经营业绩、客户情况、核心技术等说明是否具有可比性。
(2)说明易惠科技2022年度亏损5,371.38万元的情况下,收益法评估易惠科技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3,330.00万元的评估过程,主要参数的选取;对比营业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净利润率的预测与历史情况,说明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3)结合前述问题答复及易惠科技的经营业绩,说明本次交易选取市场法评估价值作为最终结果、增值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交易作价是否公允。
请评估机构、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预计对你公司2023年度损益影响为11,957.66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对2023年度损益影响的具体计算过程。
(2)说明本次交易对你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主要会计科目的影响、金额计算过程和会计处理依据。
4. 结合前述问题答复,说明本次交易的目的,是否存在通过出售易惠科技规避你公司净利润连续多年为负或净资产为负的情形。请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 《公告》显示,交割日后12个月内,腾云大健康应促使易惠科技配合公司完成易联众易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维”)股权转让,即公司以254.3477万元的价格受让易惠科技持有的易维9.4956%股权(对应易维508.6953万元的注册资本,其中254.3477万元已实缴)。请你公司说明易维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占易惠科技的比例,约定易维转让价格的作价依据,与本次易惠科技转让价格是否匹配,转让易惠科技后受让易维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6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厦门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