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联众: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周口城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ST易联众股票代码:300096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口城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住 所:河南省周口市庆丰中路与府苑街交叉口谷风商业街5号楼2楼通讯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庆丰中路与府苑街交叉口谷风商业街5号楼2楼股份变动性质:增加(通过司法拍卖)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释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决定和目的 ...... 1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20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22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23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5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9
第八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30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31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40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41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易联众 | 指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30009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城发科技 | 指 | 周口城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周城合伙 | 指 | 周口周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周口市财政局 | 指 | 周口市财政局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 指 | 城发科技通过参与司法拍卖方式取得张曦持有的易联众69,606,749股股份,占易联众总股本的16.19% |
本报告书 | 指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城发科技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周口城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周口市庆丰中路与府苑街交叉口谷风商业街5号楼2楼 |
法定代表人 | 豆志强 |
注册资本 | 30,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21年07月28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623MA9K1G9U3P |
经营期限 | 长期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呼叫中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政设施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计算机系统服务;停车场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动漫游戏开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通讯地址 | 河南省周口市庆丰中路与府苑街交叉口谷风商业街5号楼2楼 |
联系电话 | 0394-8306736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城发科技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周城合伙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96.67%股权,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周口周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招商大厦24楼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河南兴周城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胡晓琼) |
出资额 | 50,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22年03月07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600MA9KU6FU2D |
经营期限 | 2022年03月07日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通讯地址 | 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招商大厦24楼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周城合伙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VR337),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为河南兴周城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P1072125),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河南兴周城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周口周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合伙协议》第三十二条约定,普通合伙人拥有以下权限:1、本协议的修改;2、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合伙企业的形式;3、引入新的合伙人。
《周口周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合伙协议》第三十三条约定,投委会为周城合伙的唯一投资决策机构,投委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委员人选全部由普通合伙人委派。
《周口周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合伙协议》第三十五条约定,普通合伙人是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和处置。
《周口周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合伙协议》第三十六条约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参与及干预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管理,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参与管理或控制本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本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本合伙企业签署文件。
《周口周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合伙协议》第四十一条约定,在普通合伙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合伙协议约定的情况下,有限合伙人不能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周城合伙作为私募基金参照行业通行的模式,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主要依靠普通合伙人暨私募基金管理人河南兴周城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和管理,通过其投资经验和产业资源,获取投资回报。
河南兴周城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周城合伙持有的份额比例虽然较低,但根据周城合伙私募基金的设立投资目的和合伙协议约定,投委会委员全部由普通合伙人委派;在普通合伙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合伙协议约定的情况下,有限合伙人不能将普通合伙人除名;在河南兴周城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的期间内,有限合伙人不得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未经普通合伙人同意不得修改合伙协议。因此,河南兴周城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可以对周城合伙施加重大影响,可以控制周城合伙。
同时,河南兴周城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周口市交通物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100%持股的公司,周口市交通物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周口市财政局,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为周口市财政局。周城合伙及周口城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不存在特殊安排的说明》,确认:周城合伙、周口城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就城发科技股权或上市公司股份的取得、处分、质押及表决权的行使等与出借人或其他第三方存在特殊安排的行为。周城合伙及周口城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的间接股东,自上市公司股份登记至城发科技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持有城发科技的股权,就本企业持有的城发科技股权事宜,本企业与任何第三方之间不存在与对赌、股权回购、收益保障、转让等相关的协议安排或类似特殊安排。周城合伙的出资人河南兴周城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豫都(周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豫都(周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周口豫景科技有限公司、豫都(珠海横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周口新逸景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的间接股东,自上市公司股份登记至城发科技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持有周城合伙的出资份额,就本企业持有的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事宜,本企业与任何第三方之间不存在与对赌、份额回购、收益保障、转让等相关的协议安排或类似特殊安排。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于2021年07月28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核心企业。
2、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成立于2022年03月07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无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核心企业。
3、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周口市财政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经营范围 | 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比例合计(%) |
1 | 周口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03,100.00 | 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城市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城市综合开发,资产及基础设施维护、租赁、棚户区改造。(上述范围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未获得前不得经营) | 78.39 |
2 | 周口市交通物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创业空间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城市绿化管理;停车场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3 | 周口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投资、国有资产经营、重点支持土地整理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集聚区、扶持产业化龙头项目;房地产开发;物流建设运营;传媒事业发展;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公共停车场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商贸服务;中介咨询;环保事业发展;园林绿化;房屋租赁 | 100.00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经营范围 | 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比例合计(%) |
4 | 周口市政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7,210.00 |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城市土地开发、经营;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新老城区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城市其他资源开发经营(以上需经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100.00 |
5 | 周口国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项目投资;项目管理咨询;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钢结构工程设计及施工;工程招投标代理;公路工程施工;物流管理(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旅游管理服务;停车场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销售:建筑材料、金属制品、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国家限制经营的除外)、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日用百货、矿产品(国家限制经营的除外)、机械设备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100.00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经营范围 | 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比例合计(%) |
6 | 周口市财经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农业机械服务;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粮油仓储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7 | 周口市新材料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30,000.00 | 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66.67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经营范围 | 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比例合计(%) |
8 | 河南粮谷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 11,000.00 | 许可项目: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食用菌菌种生产;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肥料生产;动物饲养;家禽饲养;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谷物种植;豆类种植;油料种植;薯类种植;棉花种植;麻类作物种植(不含大麻);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水果种植;坚果种植;含油果种植;香料作物种植;中草药种植;草种植;天然草原割草;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业机械服务;灌溉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生物农药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肥料销售;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化肥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87.03 |
9 | 周口市财政信用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13,290.00 | 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符合规定的自有资金投资,融资咨询等中介服务 | 22.57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的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城发科技主要业务开展领域包括机电工程施工及信息化工程建设、充电桩运营等领域。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于2021年7月,根据河南周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城发科技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06.30/2023年1-6月 | 2022.12.31/2022年度 | 2021.12.31/2021年度 |
资产总额 | 663.60 | 257.85 | 2,547.69 |
负债总额 | 569.41 | 252.78 | 2,508.39 |
所有者权益 | 94.20 | 5.07 | 39.30 |
资产负债率 | 85.81% | 98.03% | 98.46% |
营业收入 | 517.08 | 178.82 | 308.18 |
营业利润 | 89.15 | -109.36 | 39.27 |
利润总额 | 89.15 | -63.51 | 39.30 |
净利润 | 89.15 | -63.51 | 39.30 |
净资产收益率 | 179.62% | -286.26% | 100.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为周城合伙,周城合伙成立于2022年3月,主要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根据河南周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06.30/2023年1-6月 | 2022.12.31/2022年度 |
资产总额 | 753.15 | 201.00 |
负债总额 | 6.92 | 0.08 |
所有者权益 | 746.23 | 200.92 |
资产负债率 | 0.92% | 0.04% |
营业收入 | 0.00 | - |
营业利润 | -6.69 | -0.08 |
利润总额 | -6.69 | -0.08 |
项目 | 2023.06.30/2023年1-6月 | 2022.12.31/2022年度 |
净利润 | -6.69 | -0.08 |
净资产收益率 | -1.41% | -0.04%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最近五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城发科技及其控股股东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亦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是否有境外居留权 | 长期居住地 | 身份证号码 |
豆志强 | 董事 | 中国 | 否 | 河南省周口市 | 41272319731027**** |
赵磊 | 董事兼总经理 | 中国 | 否 | 河南省郑州市 | 41292219771115**** |
陈诚 | 董事 | 中国 | 否 | 河南省周口市 | 41270219840520**** |
刘梦瑶 | 董事 | 中国 | 否 | 河南省周口市 | 65412819920201**** |
刘彦发 | 董事 | 中国 | 否 | 河南省周口市 | 41270219790822**** |
李耘升 | 监事会主席 | 中国 | 否 | 河南省周口市 | 41272319890726**** |
程珩 | 监事 | 中国 | 否 | 河南省周口市 | 41270119800602**** |
吉嘉慧 | 监事 | 中国 | 否 | 河南省周口市 | 41270119950625**** |
刘兰兰 | 财务负责人 | 中国 | 否 | 河南省周口市 | 41270219891229****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亦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易联众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持股5%以上的
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于2021年07月28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成立于2022年03月07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无在境内、境外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周口市财政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其在境内、境外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经营范围 | 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比例合计 |
1 | 周口城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20,000.00 | 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2 | 周口信用增进有限公司 | 10,000.00 | 一般项目: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企业信用评级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3 | 周口市财政信用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13,290.00 | 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符合规定的自有资金投资,融资咨询等中介服务 | 22.57% |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有其他境内、境外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决定和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易联众是国内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技术与服务的重要提供商,是国家新医改的全程参与者,也是多个国家级民生服务数字平台和产品的主要建设者。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以及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充分发挥国有和民营融合发展的机制优势,以产业经营为载体,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逐步实现上市公司价值的提升。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69,606,749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19%)。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进一步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可能性。如进行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报告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登记至名下之日起18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等形式。但上市公司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承诺。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如下:
1、2023年11月9日,城发科技做出执行董事决定,决定同意由城发科技
参与本次易联众股票的竞拍。
2、2023年11月10日,城发科技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由城发科技参与本次易联众股票的竞拍。
3、2023年12月20日,周口市财政局作出回复意见,意见指出:“根据市政府重大事项监管暂行办法,该项投资属于你公司自主决策的备案事项,你公司要根据市场实际并在限额内择机开展工作,相关情况要及时向我局备案。”。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城发科技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易联众的任何股份或权益。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城发科技持有上市公司69,606,74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19%。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城发科技,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周口市财政局。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张曦所持的69,606,749股上市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16日10时至2023年11月17日10时在阿里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公开拍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成交价格为288,395,218.00元。2023年12月18日,城发科技付清了拍卖成交余款。2023年12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3)苏05执845号之二),裁定如下:
“一、被执行人张曦持有的证券简称“易联众”、证券代码为“300096”的无限售流通股69606749股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周口城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3MA9K1G9U3P)所有。该财产权利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周口城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623MA9K1G9U3P)请于法院向财产管理机构送达成交法律文书后10日内持本裁定书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该财产上的他项权利及查封效力即行消灭。”
城发科技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送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69,606,749股股份已过户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证券账户,确认司法拍卖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自本次司法拍卖的股票
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18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69,606,7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9%),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四节 资金来源城发科技本次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69,606,749股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股东增资,其均为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城发科技就本次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69,606,749股股份所支付的资金来源,承诺如下:“城发科技本次拟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取得张曦所持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9,606,749股股份所支付的资金均来自于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但未来,若为了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上下游进行延伸的可能。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重组的明确计划。为了有效地推进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集中资源重点发展核心战略业务,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对与上市公司核心战略业务发展关联度不高、占用资金较大,投入多的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但目前尚无具体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积极推动上市公司业务结构优化,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并提升股东回报。如果在未来12个月内实施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本着有
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适当调整。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公司章程条款的修改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拟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针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和安排。如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如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重组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保持独立运营,仍将保持其人员独立、资产完整、业务独立、组织机构独立和财务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对于上市公司的经营独立性无实质性影响。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城发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周城合伙出具了《关于保证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将保证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具体承诺如下:
(一)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二)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
3、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三)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使用。
3、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四)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经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完全分开;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2、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运作,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和销售体系;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及已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环节不依赖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可能减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并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对非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保持一致,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确保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为避免今后与上市公司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周城合伙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易联众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公司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它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易联众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3、如本公司(包括本公司未来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他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易联众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易联众,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易联众。若易联众无法从事该业务,本公司也将该商业机会转让给其他第三方,本公司不从事与易联众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4、对于易联众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易联众及易联众中小股东的利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易联众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为减少和规范未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城发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周城合伙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易联众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将在严格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城发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易联众股票的情况。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于2021年7月,根据河南周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06.30 | 2022.12.31 | 2021.12.31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13,987.22 | 2,014,941.55 | 22,386,235.27 |
应收账款 | 5,166,459.10 | 530,296.60 | 3,082,665.79 |
预付款项 | 25,590.15 | 10,277.81 | - |
其他应收款 | 1,023,000.00 | 23,000.00 | 8,000.00 |
存货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6,629,036.47 | 2,578,515.96 | 25,476,891.06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固定资产 | 7,013.20 | - | |
在建工程 | - | - | - |
无形资产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013.20 | - | - |
资产总计 | 6,636,049.67 | 2,578,515.96 | 25,476,891.06 |
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目 | 2023.06.30 | 2022.12.31 | 2021.12.3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 | - |
应付账款 | 3,005,465.27 | 859,563.24 | 2,636,378.00 |
预收款项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 | 496,742.54 | - |
应交税费 | -414,216.89 | -436,838.99 | 32,359.34 |
其他应付款 | 3,102,836.42 | 1,608,365.13 | 22,415,124.5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5,694,084.80 | 2,527,831.92 | 25,083,861.89 |
非流动负债: | - | - | |
长期借款 | - | - | - |
应付债券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
负债合计 | 5,694,084.80 | 2,527,831.92 | 25,083,861.89 |
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 | - | - | - |
资本公积 | - | - | - |
盈余公积 | - | - | - |
未分配利润 | 941,964.87 | 50,684.04 | 393,029.1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 | -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股东权益合计 | 941,964.87 | 50,684.04 | 393,029.17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6,636,049.67 | 2,578,515.96 | 25,476,891.06 |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5,170,791.31 | 1,788,232.26 | 3,081,837.38 |
减:营业成本 | 4,089,574.97 | 1,225,330.72 | 2,681,975.83 |
税金及附加 | 2,484.64 | - | 1,540.93 |
销售费用 | - | - | - |
管理费用 | 191,120.19 | 1,667,304.56 | 8,638.00 |
研发费用 | - | - | - |
财务费用 | -3,901.16 | -10,756.75 | -2,991.55 |
其中:利息费用 | - | - | - |
利息收入 | - | - | - |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加:其他收益 | - | - | - |
投资收益 | - |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益以“-”填列) | - | - | - |
资产处置收益 | - | - | - |
二、营业利润 | 891,512.67 | -1,093,646.27 | 392,674.17 |
加:营业外收入 | - | 458,560.41 | 355.00 |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 |
三、利润总额 | 891,512.67 | -635,085.86 | 393,029.17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
四、净利润 | 891,512.67 | -635,085.86 | 393,029.1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 | - | - |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 |
五、综合收益总额 | 891,512.67 | -635,085.86 | 393,029.1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06,831.68 | 4,573,061.64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88,356.69 | 458,560.41 | 22,781,308.3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95,188.37 | 5,031,622.05 | 22,781,308.3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30,517.16 | 1,878,544.39 | 395,073.1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37,740.44 | 1,144,399.91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20,459.36 | 486,279.36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1,893,692.12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88,716.96 | 25,402,915.77 | 395,073.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93,528.59 | -20,371,293.72 | 22,386,235.2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425.74 | -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425.74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25.74 | -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 | - |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 | -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00,954.33 | -20,371,293.72 | 22,386,235.27 |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14,941.55 | 22,386,235.27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3,987.22 | 2,014,941.55 | 22,386,235.27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成立于2022年3月,根据河南周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06.30 | 2022.12.31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11,484.99 | 2,010,027.92 |
应收账款 | - | - |
预付款项 | - | - |
其他应收款 | - | - |
存货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11,484.99 | 2,010,027.92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6,520,000.00 | - |
项目 | 2023.06.30 | 2022.12.31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固定资产 | - | - |
在建工程 | - | - |
无形资产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520,000.00 | - |
资产总计 | 7,531,484.99 | 2,010,027.92 |
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目 | 2023.06.30 | 2022.12.3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 |
应付账款 | 69,200.54 | 825.20 |
预收款项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 | - |
应交税费 | - | - |
其他应付款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69,200.54 | 825.20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 |
应付债券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负债合计 | 69,200.54 | 825.20 |
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 | 7,530,000.00 | 2,010,000.00 |
资本公积 | - | - |
项目 | 2023.06.30 | 2022.12.31 |
盈余公积 | - | - |
未分配利润 | -67,715.55 | -797.2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 |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股东权益合计 | 7,462,284.45 | 2,009,202.72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7,531,484.99 | 2,010,027.92 |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
减:营业成本 | - | - |
税金及附加 | - | - |
销售费用 | - | - |
管理费用 | 68,375.34 | 825.20 |
研发费用 | - | - |
财务费用 | -1,457.07 | -27.92 |
其中:利息费用 | - | - |
利息收入 | - | - |
资产减值损失 | - | |
加:其他收益 | - | - |
投资收益 |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益以“-”填列) | - | - |
资产处置收益 | - | - |
二、营业利润 | -66,918.27 | -797.28 |
加:营业外收入 |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三、利润总额 | -66,918.27 | -797.28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四、净利润 | -66,918.27 | -797.2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 | - |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五、综合收益总额 | -66,918.27 | -797.2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87.47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87.4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0.40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0.40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57.07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520,00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20,000.00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20,000.00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520,000.00 | 2,01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358,479.2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7.9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20,000.00 | 2,010,027.9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20,000.00 | 2,010,027.9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98,542.93 | 2,010,027.92 |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10,027.92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1,484.99 | 2,010,027.92 |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
5、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司法拍卖裁定文件;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发生变更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9、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0、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对上市公司后续计划的说明;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承诺;
1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能够提交《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文件的承诺;
1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的财务会计报告;
15、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口城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豆志强
2024年 3 月2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口城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豆志强
2024年 3 月25 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 |||
陈小宇 | 周璇 |
财务顾问协办人: | |||
陆一恒 | 夏勇 |
法定代表人: | ||
陈照星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 月 25 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8号502室 |
股票简称 | ST易联众 | 股票代码 | 30009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周口城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河南省周口市庆丰中路与府苑街交叉口谷风商业街5号楼2楼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控股股东,周口市财政局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不适用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 变动数量:69,606,749股 变动比例:16.19%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 否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进一步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可能性。如进行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报告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 否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批准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口城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豆志强
2024年 3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