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联众: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ST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5-014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约16,899.45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德皓国际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蔡斌先生,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冯珺女士,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德皓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翔先生,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复核报告数量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市场行情决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审计业务约定书。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皓国际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对其基本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一致认可德皓国际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德皓国际具备专业的审计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且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公司续聘德皓国际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