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关于对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158号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4月19日,你公司先后披露公告称,董事兼财务总监王剑阳、董事会秘书丁芸洁、独立董事李在军辞职且已生效,由公司董事长师利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书面说明:
1.请说明近日你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先后辞职的具体原因,其与你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是否存在分歧事项或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关注的事项。
2.请说明上述人员辞职对你公司治理结构、生产经营是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是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并结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补充说明公司拟作出的补选安排。
3.请说明你公司2022年年报编制进展,上述人员辞职是否会对年报按期披露产生不利影响,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并说明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4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大连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