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1 -
证券代码 :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师利全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全体7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及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3季度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2 -
公司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目前公司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同期限届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履行公司邀请招标程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3季度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3季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