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关于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5  高新兴(30009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3-030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8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认真核查,在《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中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列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得到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权股票期权并办理授权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年5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与会董事认为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284名激励对象授予3,61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为3.78元/份,授予日为2022年5月20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5、在授予日确定后、权益登记过程中,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84人调整为280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610万份调整为3,586万份,放弃的股票期权按照作废处理。2022年7月7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280名激励对象3,586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高新JLC3,期权代码:036500。

6、2023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拟对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1,702.60万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

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期权拟注销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332,943,039.2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2,463,346.48元,因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期的公司年度业绩任一考核标准,公司拟对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的1,434.4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同时,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目前已有28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的

股票期权268.20万份进行注销。合计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1,702.60万份。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280名调整为25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剩余股票期权数量为1,883.40万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的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以及部分被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上述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涉及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本次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对上述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3、律师意见

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事项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510Z0020号);

5、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