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高新兴电子科技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3-049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高新兴电子科技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高新兴电子科技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高新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电子科技”)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05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从担保合同生效日期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并同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士代表本公司与银行签署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广州高新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X31CXM
3、成立日期:2019年8月14日
4、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819号自编一栋107
5、法定代表人:刘双广
6、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7、主营业务范围: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系统设备产品
设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通信信号技术的研究开发;信息电子技术服务;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通讯终端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零售;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仓储咨询服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电力电子技术服务;仓储代理服务;电子产品零售;电子产品批发;集成电路制造。
8、股权机构和关联关系:高新兴电子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74,677,320.35 | 217,997,102.66 |
负债总额 | 121,907,502.32 | 161,740,139.59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 - |
流动负债总额 | 121,907,502.32 | 161,740,139.59 |
净资产 | 52,769,818.03 | 56,256,963.07 |
财务数据 | 2023年1月-3月(未经审计) | 2022年1月-12月(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7,858,971.28 | 515,506,205.78 |
利润总额 | -3,487,145.04 | -22,765,723.60 |
净利润 | -3,487,145.04 | -27,979,448.12 |
或有事项 | 无 | 无 |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事项的主要情况
高新兴电子科技拟在平安银行申请办理40,000万元综合授信,其中敞口额度8,500万元,公司为前述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50万元,保证期间从担保合同生效日期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保证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5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6、保证期间:从担保合同生效日期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项签订具体协议,为提高审批效率,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及担保期限内代表公司签署办理担保所需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担保情况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高新兴电子科技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且高新兴电子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高新兴电子科技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效支持了子公司的融资需求。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高新兴电子科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有效的审批担保总额为536,033,147.20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3,111,789,862.71元的17.2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额为50,560,668.10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3,111,789,862.71元的
1.6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董 事 会 | |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