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或“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737,782,275股的0.01%。最高成交价为4.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13,2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10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9)。
二、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737,782,275股的0.01%。最高成交价为4.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13,2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737,782,275股的0.01%。最高成交价为4.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13,2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均符合公司股份回购的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10月31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18,427,066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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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 |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