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4-036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15: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2819号本公司一号楼一楼党建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双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9人,代表股份348,452,136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1,734,386,975股的20.09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29,250,578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1,734,386,975股的18.98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5人,代表股份19,201,558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1,734,386,975股的1.107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5人,代表股份19,201,558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1,734,386,975股的1.107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5人,代表股份19,201,558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1,734,386,975股的1.1071%。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第5项、第10项、第11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其余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0,875,2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256%;反对6,17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707%;弃权1,40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4,6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5402%;反对6,17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1339%;弃权1,40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26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0,803,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050%;反对6,17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707%;弃权1,47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53,1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1678%;反对6,17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1339%;弃权1,47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98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031,1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703%;反对6,57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856%;弃权8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80,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3521%;反对6,57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2186%;弃权8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2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0,699,5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7751%;反对7,04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230%;弃权70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48,9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6252%;反对7,04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121%;弃权70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62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0,955,5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486%;反对7,09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375%;弃权39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4,9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9584%;反对7,09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9746%;弃权39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67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0,486,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7139%;反对7,34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074%;弃权6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5,7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5148%;反对7,34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2438%;弃权6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4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7.01审议通过 《2024年度董事长刘双广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78,1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9969%;反对7,78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5004%;弃权3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2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双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石河子网维投资普通合伙企业作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44,3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5180%;反对7,78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5410%;弃权372,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41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02审议通过 《2024年度董事贾幼尧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377,0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257%;反对7,77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473%;弃权3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0%。股东王云兰女士作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58,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5920%;反对7,77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670%;弃权3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41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03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黄国兴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0,309,1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631%;反对7,77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299%;弃权3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58,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5920%;反对7,77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670%;弃权3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41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04审议通过 《2024年度独立董事江斌先生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0,083,6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84%;反对7,99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947%;弃权3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33,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4176%;反对
7,99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6414%;弃权3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41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05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胡志勇先生津贴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40,083,6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84%;反对7,99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947%;弃权3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33,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4176%;反对7,99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6414%;弃权3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41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06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罗翼先生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0,083,6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84%;反对7,99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947%;弃权3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33,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4176%;反对7,99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6414%;弃权3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41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8.0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主席黄海涛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0,081,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84%;反对7,77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300%;弃权59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7%。
股东黄海涛先生作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33,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4176%;反对7,77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670%;弃权59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54%。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02审议通过 《2024年度监事刘莹莹女士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0,066,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34%;反对7,78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349%;弃权59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15,7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3275%;反对7,78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5571%;弃权59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5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03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周洁莹女士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0,066,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34%;反对7,78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349%;弃权59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15,7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3275%;反对7,78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5571%;弃权59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5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890,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429%;反对7,71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128%;弃权851,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39,7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4109%;反对7,7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1556%;弃权85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33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590,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698%;反对9,861,9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3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9,5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6398%;反对9,861,9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36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047,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751%;反对6,92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876%;弃权47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97,2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4391%;反对6,92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0689%;弃权47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92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509,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2856%;反对12,464,2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770%;弃权47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58,7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5951%;反对12,464,2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9129%;弃权47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2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2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26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2144%;反对12,712,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483%;弃权47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0,5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025%;反对12,712,4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2055%;弃权47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2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983,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8478%;反对13,764,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9502%;弃权7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33,0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6494%;反对13,764,4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6842%;弃权7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66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4,646,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0380%;反对13,327,0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247%;弃权47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5,9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017%;反对13,327,0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4063%;弃权47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2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206,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987%;反对12,767,2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640%;弃权47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55,7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171%;反对12,767,2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4909%;弃权47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2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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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