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提供借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4-082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降低整体融资成本,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智联”)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的借款,该资金主要用于满足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借款利率为年化4.35%,根据实际需求放款,每一笔款项的期限自放款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
2、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提供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双广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将密切关注高新兴智联未来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持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收回借款。公司已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为降低整体融资成本,满足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高新兴智联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的借款,本次借款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对象:高新兴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财务资助金额:向高新兴智联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的借款,借款的具体金额根据高新兴智联资金状况及实际需求确定;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财务资助的方式:现金借款;
6、资金用途:为满足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7、财务资助利率:年化4.35%;
8、使用期限:根据实际需求放款,每一笔款项的期限自放款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
9、担保措施:高新兴智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高新兴智联及其他股东未按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10、违约责任: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挪用借款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100%。
(三)财务资助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提供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双广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高新兴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双广
3、注册资本:7,342.1526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3年4月28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66874210K
6、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7、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七道26号天津东软软件园3层308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讯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
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洗车服务;洗车设备销售;电池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权结构和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新兴智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1 |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204.5378 | 70.8857% |
2 | 珠海高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279.6133 | 3.8083% |
3 | 天津慧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5000 | 0.3337% |
4 | 天津智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8.6500 | 1.8884% |
5 | 天津通达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4693 | 0.2924% |
6 | 刘双广 | 338.1086 | 4.6050% |
7 | 罗蔚 | 250.2866 | 3.4089% |
8 | 天津聚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8.5870 | 5.1563% |
9 | 天津聚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9.4000 | 4.8950% |
10 | 天津聚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7.0000 | 4.7261% |
合计 | / | 7,342.1526 | 100.0000% |
当前,公司持有高新兴智联70.8857%的股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双广先生直接持有高新兴智联4.6050%的股权,珠海高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高新兴智联3.8083%的股权,其余为高新兴智联的员工持股。高新兴智联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80,012,902.13 | 246,737,459.79 |
负债总额 | 122,560,021.95 | 162,449,981.51 |
归母净资产 | 57,452,880.18 | 84,287,478.28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无 | 无 |
财务指标 |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1,819,188.09 | 140,829,007.01 |
归母净利润 | -26,834,598.10 | -16,216,866.78 |
11、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2、本次高新兴智联少数股东未按同比例向高新兴智联提供财务资助,但基于高新兴智联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管控、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向高新兴智联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清偿的情形。
三、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珠海高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高新兴智联3.8083%的股权: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7日
注册地点: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0123
注册资本:20,1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锐彬
主营业务: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天津慧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智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通达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聚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聚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聚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高新兴智联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高新兴智联
17.2920%股权。
3、刘双广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直接持有高新兴智联4.6050%的股权。
4、罗蔚先生系高新兴智联已离职员工,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持有高新兴智联3.4089%的股权。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借款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公司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后,与高新兴智联签署相关协议。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违约责任等以具体签署的条款为准。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财务部制定了财务相关管理制度,对财务审批权限、操作程序等事项予以规范,并严格管控,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及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2、高新兴智联是公司持股70.8857%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经综合考虑公司对高新兴智联的控股地位、公司集团化管理的运营模式及财务资助有偿原则等因素,公司未要求高新兴智联其他股东对此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资助或担保。公司已充分了解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已建立行之有效的风控体系及风险防范措施,本次财务资助的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签署相关协议,后续如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将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六、审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提供借款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高新兴智联提供借款,主要是为降低整体融资成本,满足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本次高新兴智联少数股东未按同比例向高新兴智联提供财务资助,但基于高新兴智联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
有实质的控制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管控、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提供借款的议案》,本次向高新兴智联提供借款,符合高新兴智联的战略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子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审议的额度(含本次董事会审议)为2,8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85,699.20万元的0.98%;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董 事 会 | |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