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3  高新兴(300098)公司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6 年5 月12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2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2819 号本公司一号楼一 楼党建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双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12 人,代表股份340,476,42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9.59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316,636,67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8.22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7 人,代表股份23,839,7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371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9 人,代表股份23,841,34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 人,代表股份1,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7 人,代表股份23,839,7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3718%。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按 照公司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议 案3 需逐项表决,所有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38,849,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21%; 反对1,401,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6%;弃权 2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63%。

同意22,214,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754%;反对1,401,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8783%;弃权2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63%。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337,897,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26%; 反对2,292,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35%;弃权 28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0%。

同意21,262,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832%;反对2,292,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6176%;弃权28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92%。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3.01 《2026 年度董事长刘双广先生薪酬的议案》

同意63,080,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454%; 反对2,619,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93%;弃权 4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3%。因涉薪酬议案,股东刘双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石河 子网维投资普通合伙企业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20,761,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836%;反对2,619,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9869%;弃权4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94%。

3.02 《2026 年度董事贾幼尧先生薪酬的议案》

同意294,860,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41%; 反对2,840,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26%;弃权 4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3%。因涉及配偶薪酬议案,股东王云兰女士需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同意20,543,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1693%;反对2,840,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9135%;弃权4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73%。

3.03 《2026 年度职工代表董事李婷女士薪酬的议案》

同意337,376,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94%; 反对2,629,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3%;弃权 47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3%。

同意20,741,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960%;反对2,629,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0285%;弃权47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56%。

3.04 《2026 年度独立董事罗翼先生津贴的议案》

同意337,209,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06%; 反对2,786,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84%;弃权 48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0%。

同意20,574,8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2991%;反对2,786,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6876%;弃权48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33%。

3.05 《2026 年度独立董事应华江先生津贴的议案》

同意337,171,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94%; 反对2,825,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00%;弃权 47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6%。

同意20,536,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1389%;反对2,825,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8533%;弃权47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79%。

3.06 《2026 年度独立董事吴向能先生津贴的议案》

同意337,209,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04%; 反对2,784,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9%;弃权 48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8%。

同意20,573,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2953%;反对2,784,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6800%;弃权48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4,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46%。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337,301,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76%; 反对2,825,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8%;弃权 34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6%。

同意20,666,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842%;反对2,825,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8503%;弃权34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55%。

(五)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337,521,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23%; 反对2,616,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5%;弃权 33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2%。

同意20,886,8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078%;反对2,616,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9749%;弃权33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73%。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337,653,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10%; 反对2,494,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7%;弃权 3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3%。

同意21,018,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606%;反对2,494,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4641%;弃权3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 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2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