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洛卡: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99 证券简称:尤洛卡 公告编号:2024—024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凤祥路以西规划支路以北,尤洛卡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二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非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1.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4.00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00
7.00 | 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7日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凤祥路以西规划支路以北,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5、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志刚
电 话:0538-8926155
传 真:0538-8926202
邮 箱:liuzg0926@163.com
7、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8、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099”,投票简称为“尤洛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非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4.00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00
6.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00
7.00 | 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 √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特此公告。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 √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名称: |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
股东账户卡号: | 持股数量: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邮编: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以上信息(有关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5月17日16: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4、上述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