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洛卡: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4-09-05  尤洛卡(300099)公司公告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实施方案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份735,265,2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派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7,265,2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0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9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9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9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0*****467王晶华
200*****718黄自伟
302*****393黄自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9月5日至登记日:2024年9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凤祥路以西规划支路以北

咨询联系人:刘志刚

咨询电话:0538-8926161

传真电话:0538-8926202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