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股份:关于董事近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05  双林股份(300100)公司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近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董事曹文女士的父亲曹荣恒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于2023年6月29日、2023年6月30日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交易时间交易方式买卖方向交易数量(股)交易价格(元/股)交易金额(元)
2023年6月29日集中竞价买入5,0009.1645,800
2023年6月30日集中竞价卖出5,0009.2846,400

二、本次短线交易处理措施及致歉声明

公司获悉上述行为后高度重视,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并进行核查,公司董事曹文女士及其父亲曹荣恒先生积极配合公司核查该交易行为并主动纠正。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和解决措施如下:

(一)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曹荣恒先生本次交易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现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人民币600元全数上缴公司。

(二)经核实,曹文女士对本次交易情况并不知情,在曹荣恒先生本次短线交易涉及的时间前后亦未告知曹荣恒先生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及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故意。本次短线交易系曹荣恒先生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其买卖公司股票系其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买卖行为。曹文女士对于未能对其父亲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对因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关于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持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公司今后将不断强化培训宣导,进一步加强全体董监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审慎操作,规范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曹文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近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2、公司收回短线交易收益的凭证。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