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芯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4月13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大秀女士主持,经参会监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规定,监事会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相关文件。《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